松原市一季度开门红政策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4-02-24
- 发文单位:
- 松原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松原市注册的规上工业企业、省市级重点项目单位及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其中规上工业企业需在2024年一季度连续满负荷生产且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
能补多少
对符合标准的规上工业企业,按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的50%给予奖励,单户最高不超过50万元;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至120%;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降费政策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市级减税降费配套超3200万元。
怎么办
企业需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复工或开工,重点项目须纳入全市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奖励资金将于2024年4月底前完成审核拨付,申报流程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松原市为确保2024年经济实现良好开局,于2024年1月发布《松原市一季度“开门红”政策措施》,聚焦稳增长、保主体、促投资,围绕复工复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减税降费等八大方向制定支持举措。 ▎ 核心内容 ▎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 对2024年一季度连续满负荷生产且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实际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的50%给予奖励,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奖励资金于2024年4月底前完成审核拨付。 ▎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 建立全市重点项目开复工周调度、月通报机制。 • 对2024年3月31日前实质性开工或复工的省、市级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地、用能及环评审批服务。 ▎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 全面执行国家及吉林省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重点落实: •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按5%征收(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部分) • 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 •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 ▎ 强化金融与用工支持 • 鼓励金融机构对一季度贷款增量突出的银行机构给予财政贴息补助,贴息标准为当季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息的10%。 • 组织开展不少于20场线上线下招聘活动,覆盖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岗位超5000个。 ▎ 申报条件 • 申请复工复产奖励的企业须同时满足: • 在松原市注册并纳入规上工业统计库 • 2024年1—3月用电量不低于2023年同期水平的90% • 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严重环境违法事件 • 减税降费政策依国家及省级规定自动适用,无需单独申报。 ▎ 政策影响 ▎ 适用对象 • 松原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省、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单位 •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制造业研发主体、普惠型小微企业 ▎ 执行期限 • 本政策措施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相关奖励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 支持成效(预期) • 指标:目标值 •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力争一季度同比提升2.5个百分点 • 重点项目开复工率:达到98%以上 • 新增就业岗位:不少于5000个 • 减税降费总额(市级配套):预计超3200万元 ▎ 附则 • 同一企业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市级同类财政奖励。 • 奖励资金由松原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