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招商引资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4-08-15
- 发文单位:
- 朝阳市人民政府
朝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招商引资政策是面向制造业与新兴产业的市级综合性支持文件,核心包括:推行工业用地租赁制与先租后让(最长20年)、企业开办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建立季度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开通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并依法落实国家及辽宁省减税降费政策。适用对象为在朝阳市注册运营、符合重点产业目录(装备制造、新能源、农产品精深加工、数字经济等)、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招商引资项目。政策自2023年发布实施,由朝阳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协同执行。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朝阳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推出系列支持措施,聚焦审批提效、用地降本、金融赋能、服务升级和税费减免五大方向,着力提升区域投资吸引力与市场主体获得感。
▎ 核心内容▎ 审批流程优化
• 推进企业开办、变更、歇业和注销“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 建立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压缩行政审批时限▎ 用地成本降低
• 推行工业用地租赁制、先租后让等灵活供地方式
• 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开展用地弹性供应试点▎ 金融支持强化
• 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
•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配招商引资项目的信贷产品,提供多元化融资服务▎ 政务服务升级
• 在开发区及重点园区设立企业服务专员
• 实施重点项目“一对一”全程帮代办服务▎ 税收优惠落实
• 严格执行国家及辽宁省减税降费政策
• 对符合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依法依规落实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等税种优惠政策▎ 申报条件
• 项目须在朝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实际运营
• 投资主体信用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朝阳市重点发展产业目录(含装备制造、新能源、农产品精深加工、数字经济等领域)
• 工业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适度放宽▎ 政策影响
• 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完成
• 工业用地租赁起始年限不低于5年,最高可达20年
• 政银企对接频次提升至每季度不少于1次
• 开发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8%以上
• 政策维度:关键指标,执行依据
• 审批效率: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朝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 用地方式:先租后让最长期限20年,《朝阳市工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
• 金融服务:政银企对接频次≥4次/年,《朝阳市政银企协同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措施》
• 税收执行:依法落实国家及省级减税降费政策,《关于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通知》(朝政发〔2023〕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