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金融开放招商若干政策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4-01-30
- 发文单位:
-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齐齐哈尔市金融开放招商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聚焦机构引进、企业上市、人才培育三大方向。政策明确:新设法人金融机构按实缴注册资本1%获一次性奖励,最高2000万元;省外A股上市公司整体迁入奖励1000万元;境内IPO分阶段累计最高奖500万元;高端金融人才可享50万元安家补贴及3年岗位津贴。适用对象为在齐齐哈尔市依法注册纳税的持牌金融机构、拟上市企业及全职从业金融人才,所有支持事项须发生于2023年1月1日后。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齐齐哈尔市出台《金融开放招商若干政策措施(试行)》,聚焦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强化区域金融集聚效应、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目标,系统构建覆盖机构引进、企业上市、人才培育三大维度的政策支持体系。
▎ 核心内容▎ 鼓励引进各类金融主体
• 法人金融机构总部:对新设或迁入的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2000万元
• 地区总部及分支机构:对新设区域性总部,给予500万元开办补助;对新设持牌分支机构,给予100万元落户奖励
• 金融专业公司与特色机构:对设立金融科技、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特色业务经营机构,给予最高300万元专项扶持
• 境外金融机构及资本:对新设外商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额外给予200万元跨境设立补贴
• 购房支持:对新引进金融机构在齐齐哈尔市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
• 股权投资类企业:对新设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达1亿元及以上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 险资投资引导:对成功引入保险资金投资本地重大项目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按实际到位投资额的0.1%给予奖励,单笔最高500万元▎ 鼓励企业上市融资与迁入
• 境内上市企业:对完成辅导验收、IPO申报、成功上市三个阶段,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分阶段奖励
• 省外上市公司迁入:对注册地、纳税登记地、主要经营场所整体迁入齐齐哈尔市的A股上市公司,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新三板挂牌企业:基础层、创新层挂牌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符合条件转板至北交所的,补足差额至500万元▎ 鼓励金融人才引进与培育
• 高端金融人才:对入选市级以上金融领军人才计划的,给予最高50万元安家补贴和3年岗位津贴(每月最高1万元)
• 团队引进支持:对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齐创办金融机构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000万元综合资助
• 执业资格激励:对取得CFA、FRM、CPA等国际国内权威金融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地金融机构全职从业满2年的人员,给予每人3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 申请机构须在齐齐哈尔市依法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奖励资金按“先引后补”原则拨付,相关资质、投资、纳税等时间节点以2023年1月1日之后发生为准
• 同一主体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市级同类财政支持政策
• 金融机构须持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件▎ 政策影响
• 支持方向:关键数据,适用对象
• 机构落户:最高2000万元注册资本奖励,法人金融机构总部
• 办公用房:每平方米1000元,最高1000万元,新设金融机构
• 企业上市:分阶段累计最高500万元(境内IPO),本地拟上市企业
• 迁入奖励: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外A股上市公司
• 人才补贴:最高50万元安家补贴+36万元岗位津贴,金融领军人才该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齐齐哈尔市金融服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