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5-09-12
- 发文单位:
- 大连市人民政府
大连市《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于2024年实施,面向注册纳税、纳入统计的本地软件企业。核心包括:对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1亿/5亿/10亿元企业分别奖励50万/100万/200万元;首次入选中国软件或互联网百强企业奖励300万元;园区租金补贴最高50万元/年;国家级/省级优秀软件产品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软件著作权登记超20件奖励5万元;承担国家级重大专项按国家拨款20%配套,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政策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软件、信创软件等方向,目标到2027年软件业务收入突破3000亿元。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大连市出台《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聚焦提升软件产业能级与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软件产业基地。
▎ 核心内容▎ 营收增长奖励
• 对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本地软件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奖励实行阶梯式、不重复原则,以企业上一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为基准核定▎ 龙头企业培育
• 对首次入选中国软件百强企业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首次入选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园区载体支持
• 支持软件产业园区建设与运营
• 对入驻市级及以上认定软件园区的软件企业,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最高5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知识产权激励
• 对当年获得国家级优秀软件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 对当年获得省级优秀软件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 对新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且年度登记量达20件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关键技术攻关
• 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软件企业,按国家拨款额的20%给予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
• 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软件、信创软件等前沿领域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为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 企业须纳入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或持有有效《软件企业证书》
• 营收类、榜单类奖励以企业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权威榜单发布文件为依据
• 知识产权类奖励以国家版权局登记证明、工信部/省工信厅授牌文件为准▎ 政策影响
• 强化大连软件产业“头部引领+梯队支撑+生态集聚”发展格局
• 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起全市软件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目标提升至12%以上
• 力争到2027年,全市软件业务收入突破3000亿元,培育百亿级软件企业3家以上
• 支持方向:奖励标准,执行依据
• 营收跃升(1亿元):50万元,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标
• 营收跃升(5亿元):100万元,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标
• 营收跃升(10亿元):200万元,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标
• 入选中国软件/互联网百强:300万元/项,当年度首次入选权威榜单
• 国家级优秀软件产品:30万元/项,工信部授牌文件
• 省级优秀软件产品:10万元/项,省工信厅授牌文件
• 软件著作权登记(≥20件):5万元,国家版权局登记证明
• 国家级项目配套支持:最高300万元,按国家拨款额20%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