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对外开放1+5工作思路
- 发布日期:
- 2026-05-08
- 发文单位:
- 长春市人民政府
长春市对外开放‘1+5’工作思路是面向跨境电商与制度型开放的市级系统性政策框架,核心为搭建1个对外开放综合服务平台,并配套实施招商引资提质、外贸外资扩量、开放平台建设、国际产能合作、营商环境优化5大行动。政策明确对参加商务部重点境外展会企业给予展位费50%补贴、单企年度最高30万元;支持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对引荐重大产业项目的机构按实际到位外资金额给予奖励。适用对象包括在长春注册的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外资企业及参与产业链招商的专业机构。政策自发布之日起由长春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实施。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长春市立足东北振兴战略全局,提出对外开放“1+5”工作思路,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为牵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该思路是市级层面统筹推进跨境电商、外贸外资与开放平台协同发展的系统性部署。
▎ 核心内容▎ “1”:搭建一个对外开放综合服务平台
• 建设集政策咨询、项目对接、数据监测、跨境服务于一体的市级对外开放综合服务平台
• 平台覆盖跨境电商企业注册、通关、结汇、物流、海外仓备案等全链条服务功能▎ “5”:实施五大专项行动▎ 招商引资提质行动
• 聚焦汽车、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三大主导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
• 对成功引荐重大产业项目的机构或个人,按项目实际到位外资金额给予奖励▎ 外贸外资扩量行动
• 对参加商务部认定的重点境外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50%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最高30万元
• 支持跨境电商企业通过B2B、B2C模式拓展国际市场,纳入外贸统计并享受相应支持▎ 开放平台建设行动
• 加快推进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
• 鼓励在示范区内设立跨境电商产业园、国际物流分拨中心、保税展示交易中心▎ 国际产能合作行动
• 支持本地制造业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技术、产能、标准合作
• 对建设海外生产基地、研发中心、营销网络的企业给予前期费用支持▎ 营商环境优化行动
• 推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
• 实施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率▎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外贸类支持项目须纳入长春市外贸统计体系
• 展会补贴项目须提供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参展证明及展位费发票
• 重大产业项目引荐奖励须经长春市招商引资主管部门认定并完成外资实际入账▎ 政策影响
• 打造东北地区跨境电商与制度型开放重要承载地
• 提升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在东北亚区域的枢纽功能
• 推动汽车零部件、人参、鹿茸等本地优势产品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出海
• 支持类型:补贴标准,执行依据
• 境外重点展会展位费:补贴50%,单企年度上限30万元,长春市商务局年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重大产业项目引荐奖励:按实际到位外资金额比例核定,《长春市招商引资引荐奖励实施细则》
• 跨境电商园区建设:优先纳入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长春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适用对象
• 在长春市注册的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外资企业
• 参与国际展会的制造业、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等领域出口型企业
• 从事产业链招商的商协会、专业招商机构、产业园区运营方
• 在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开展投资布局的境外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