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培训补贴申领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宜昌市政府
宜昌市面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10类重点群体,实施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参训者须在本市定点机构完成GYB、SYB、IYB、EYB或网络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补贴标准为300元至1800元/人。支持“先缴后补”和“培训机构垫付”两种方式,补贴分别拨付至个人市民卡金融账户或培训机构账户。申请需提交培训票据、人员类别证明、《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等材料,部分信息可通过系统协查免交。政策执行依据为湖北省及宜昌市就业培训管理相关规定。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支持重点群体自主创业,宜昌市对参加指定创业培训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按规定发放创业培训补贴。本政策由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属市级就业扶持类政策。
▎ 核心内容▎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为300元–1800元/人,依据所参加的培训课程类型确定:
• “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
• “创办你的企业”(SYB)
• “改善你的企业”(IYB)
• “扩大你的企业”(EYB)
• 网络创业培训
• 培训须在全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
• 申领前提为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适用对象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失地农民)
•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 就业困难人员
• 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
•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年度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含社区矫正对象)
• 戒毒康复人员(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
• 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创业者
• 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 申报条件▎ 参训要求
• 必须处于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状态
• 培训课程须为GYB、SYB、IYB、EYB或网络创业培训
• 培训机构须为宜昌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 申请方式
• 先缴后补:个人先行缴纳培训费,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代为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拨付至个人市民卡金融账户
• 培训机构垫付:培训机构垫付费用,报名时签订代为申请协议,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统一申领,补贴拨付至培训机构账户▎ 申请材料
• 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1份;免费培训无需提供)
• 代为申请协议书(原件1份;仅限培训机构垫付方式,免费培训无需提供)
• 人员类别证明材料(有效身份及资格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
• 《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 《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原件1份)注:上述材料如可通过系统查询、部门协查或网上核验的,可免于提交。
▎ 政策影响▎ 资金拨付流程
• 方式:缴费主体,申请主体,补贴拨付对象
• 先缴后补:个人,培训机构代为申请,个人市民卡金融账户
• 培训机构垫付: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自行申请,培训机构账户▎ 实施案例小刘在宜昌市某定点机构以创业者身份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培训前缴纳1500元费用,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培训机构代其向人社部门申请补贴,审核通过后,1500元补贴全额拨付至其市民卡金融账户。
▎ 咨询服务宜昌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 宜昌市:0717-6753302
• 西陵区:0717-6915473
• 伍家岗区:0717-6359139
• 点军区:0717-6673735
• 猇亭区:0717-6510856
• 高新区:0717-6629096
• 夷陵区:0717-7816020
• 宜都市:0717-4832816
• 枝江市:0717-4219115
• 当阳市:0717-3225547
• 远安县:0717-3811288
• 兴山县:0717-2584025
• 秭归县:0717-2880665
• 长阳县:0717-5322529
• 五峰县:0717-58281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