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进一步加强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盐城市政府
《盐城市进一步加强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盐政办发〔2026〕9号)于2026年4月21日印发,旨在培育5个百亿级县域产业集群、3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1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政策聚焦新能源装备、高端不锈钢、智能终端、绿色食品、节能环保材料五大方向,设立每年不低于1.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县域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最高500万元/个)、重大技术攻关(最高300万元/项)、首台(套)装备奖励(最高200万元/台)等。适用对象为盐城市内注册、信用良好、属重点产业领域的制造业企业及研发机构,项目研发投入须不低于200万元。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县域经济支撑能力,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6年4月21日正式印发《盐城市进一步加强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文号:盐政办发〔2026〕9号)。该方案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面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及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实施。
▎ 核心内容▎ 总体目标
• 到2028年,全市形成5个以上百亿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
• 培育3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10家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 县域特色产业研发投入强度达2.8%以上
• 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不低于15%▎ 重点任务
• 聚焦新能源装备、高端不锈钢、智能终端、绿色食品、节能环保材料五大县域主导方向
• 推动“一县一业”差异化布局,支持东台精密制造、大丰海洋风电装备、射阳新能源电池、建湖高端装备、阜宁环保滤料等特色板块提质增效
• 建设10个县域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其中2026年启动建设首批4个▎ 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
• 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或研发机构
• 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 属于方案明确的五大重点产业领域之一▎ 项目要求
• 技术创新类项目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 产学研合作项目须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
• 单个项目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且须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政策影响▎ 资金支持标准
• 支持类型:支持额度,执行周期
• 县域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最高500万元/个,分三年拨付
• 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最高300万元/项,一次性补助
•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奖励:最高200万元/台(套),按年度申报
• 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升级奖励:100万元/家,一次性兑现▎ 实施机制
• 建立“市级统筹、县域主责、部门协同”推进机制
• 实行年度评估与动态调整,对连续两年未达进度目标的县域予以约谈提醒
• 设立市级县域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6—2028年每年安排不低于1.5亿元▎ 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
•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 各县(市、区)须于2026年6月底前出台配套实施细则▎ 服务支撑
• 开通“县域产业政策直通车”线上服务平台,实现申报、审核、兑付全流程在线办理
• 每季度组织“技术需求揭榜对接会”,推动供需精准匹配▎ 监督管理
• 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纳入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 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单位,依法追回资金并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