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池州市政府
《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2026—2030年)将‘人才兴市’确立为三大核心战略之一,系统部署产才融合、平台建设、机制改革与服务保障。政策面向半导体、新材料、商业航天等重点产业,对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团队提供最高1亿元综合支持,顶尖人才安家补助最高300万元,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获15万元生活补助,青年人才可享每月最高1500元租房补贴(最长3年)。适用对象为在池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申报须符合产业导向并具备落地可行性。政策自2026年5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底。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2026—2030年)已于2026年1月29日经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于2026年5月6日由池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池政〔2026〕13号)。
本《纲要》是池州“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顶层设计和行动纲领,明确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产业强市、生态立市、人才兴市三大战略路径,系统部署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创新驱动与人才发展、绿色转型等重点任务。
▎ 核心内容▎ 人才兴市战略定位
• 将人才兴市列为全市三大核心战略之一,与产业强市、生态立市并列
• 明确提出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强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人才培养衔接
• 聚焦半导体、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重点产业方向,构建产才融合支撑体系▎ 创新平台与载体建设
• 构建高能级科创平台矩阵:支持建设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研究院
• 推动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开发区等主平台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和成果转化示范区
•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 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 深化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薪酬激励等制度改革,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
• 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 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一事一议”机制,优化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申报条件
• 适用对象包括:在池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
• 重点支持领域:半导体、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数智经济、绿色低碳技术等方向的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
• 申报主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严重失信记录
• 人才项目须符合池州市产业发展导向,并具备明确的技术路线、产业化前景和落地可行性▎ 政策影响▎ 对用人单位的支持方向
• 支持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校企联合培养基地
• 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建站资助
• 对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团队,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支持▎ 对人才个体的支持措施
• 支持类型:标准,说明
• 顶尖人才安家补助:最高300万元,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到岗
• 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最高100万元,在池首次购房,限本人及配偶名下唯一住房
• 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每人每年15万元,连续发放2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 青年人才租房补贴:每月最高1500元,期限最长3年,需在池缴纳社保满6个月▎ 实施保障机制
•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按年度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
• 各县区、管委会须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间节点
• 将人才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附则
• 本《纲要》自2026年5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 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部门另行制定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