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非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发文单位:
- 池州市政府
池州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5月8日发布池政〔2026〕16号文件,全面公布2001–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本次清理共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40件、宣布失效33件;废止非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宣布失效94件。重点涉及产业园区领域的政策包括:《支持安徽中韩(池州)国际合作半导体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池政〔2021〕16号)废止,《池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池政办〔2019〕17号)废止,《池州市齐山平天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池政〔2008〕72号)废止,以及《创业池州行动实施方案》完成修订并替代原文件。适用对象为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产业园区管委会、企业及投资主体。政策效力自公布之日起统一调整,为池州市制度环境优化与产业政策迭代提供基础支撑。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根据《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0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一批省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皖政〔2025〕76号)要求,池州市人民政府对2025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文件开展集中清理。
本次清理覆盖2001—2025年全周期文件,旨在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优化制度供给、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为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清晰、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 清理结果概览▎ 行政规范性文件处理情况
• 4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
• 3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非行政规范性文件处理情况
• 27件非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
• 94件非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核心清理目录▎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节选重点产业园区相关)
• 《池州市齐山平天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试行)》(池政〔2008〕72号,2008年11月6日)
•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池政〔2018〕42号,2018年8月6日)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和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池政办〔2019〕17号,2019年6月24日)
•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安徽中韩(池州)国际合作半导体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池政〔2021〕16号,2021年4月2日)
•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业池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修订版,依据池政〔2022〕47号,2024年8月23日)▎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节选重点产业园区相关)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5)的通知》(池政办〔2015〕16号,2015年4月7日)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池政办秘〔2018〕133号,2018年9月12日)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池政办秘〔2024〕10号,2024年2月26日)▎ 政策影响▎ 对产业园区的实质影响
• 原依托《池州市齐山平天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等文件设立的特定空间管理机制终止适用
• 安徽中韩(池州)国际合作半导体产业园专项支持政策(池政〔2021〕16号)已废止,后续产业扶持须依据新出台政策执行
•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若干政策》(池政办〔2019〕17号)废止,相关产业准入、用地、财政激励条款同步失效
• 《创业池州行动实施方案》经2024年修订后重新发布,原文件效力终止,新方案为当前执行依据▎ 制度协同意义
• 清理后保留文件更聚焦“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优化与法治政府建设主线
• 为产业园区项目审批、土地管理、金融支持、人才引育等事项提供更精准的制度接口
• 推动政策体系从“数量型供给”向“质量型供给”转型▎ 附件说明以下四类目录文件已随通知公开发布,供查阅下载:
• 附件编号:文件名称,类型
• 附件1:2001–2025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行政规范性文件
• 附件2:2001–2025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行政规范性文件
• 附件3:2001–2025年度市政府非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非行政规范性文件
• 附件4:2001–2025年度市政府非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非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日期:2026年5月8日(池政〔2026〕16号),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