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印发实施细则助力两大主导产业率先突破 专项资金精准扶持 最高奖励一千万元
- 发布日期:
- 2026-06-30
- 发文单位:
- 石家庄市政府
石家庄市于2026年3月26日印发《相关实施细则》,聚焦新一代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两大主导产业,设立专项资金实施精准扶持。政策覆盖创新平台建设(最高200万元)、产业集群培育(最高50万元)、绿色工厂/园区认定(最高30万元)、生物医药临床研发与产业化(创新药III期最高1000万元)、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化(最高100万元)及集成电路流片补助(最高100万元/年)等核心方向。适用对象为在石家庄依法注册、实际经营的相关领域企业,要求无违法失信记录,资金专款专用。中小企业可享专精特新认定奖励(最高100万元)及贷款贴息(年最高100万元,三年累计不超300万元)。政策强调全过程监管与绩效约束。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于2026年3月26日印发《相关实施细则》,聚焦新一代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两大主导产业,从创新体系建设、产业集聚、绿色发展、研发及产业化等八个维度出台精准扶持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旨在推动两大产业率先实现突破性发展。
▎ 核心内容▎ 创新平台建设奖励
• 新认定国家(含国家部委)企业技术中心: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 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 国家、省级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按期完成建设并通过确认后,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产业集群发展奖励
• 新纳入国家级产业集群建设的园区: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 新纳入省级产业集群建设的园区: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 绿色制造体系奖励
• 国家级绿色工厂: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
• 省级绿色工厂: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 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
• 同一企业获多项绿色称号的,按最高标准一次性奖励
• 申报主体须为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实际生产经营的新一代电子信息或生物医药企业;园区内相关产业产值占比须超过50%▎ 生物医药研发及产业化奖励
• 研发阶段:创新药(生物制品、化学药、中药),改良型新药,首仿药(化药/生物制品)
• 临床批件:不超过200万元,不超过100万元,—
• I期临床试验完成:不超过300万元,不超过100万元,—
• II期临床试验完成:不超过500万元,不超过200万元,—
• III期临床试验完成:不超过10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
• 获药品注册证书并产业化:不超过5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单个品种最高100万元
• 同一研发阶段每个品种仅享受一次奖励
• 申报单位须取得药品生产资质,且申报期内无违法失信记录▎ 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化奖励
• 对竣工投产项目,按核定总投资额的最高1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 申报项目须满足:设备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40%,主要建设内容已完成,总投资与设备投资浮动不超10%,并通过决算审计▎ 集成电路流片验证补助
• 申报单位须为具备集成电路设计能力的新一代电子信息企业(含科研院所)
• 给予不超过50%的流片验证费用补助,每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中小企业专项支持▎ 专精特新企业奖励
• 首次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含首次复核通过未享受情形)
• 首次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100万元奖励▎ 贷款贴息支持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不高于实际支付银行贷款利息的50%贴息,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三年累计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 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不高于实际支付利息的50%贴息,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三年累计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条件
• 所有申报单位须在石家庄市依法登记注册、从事实际生产经营
• 申报项目须符合新一代电子信息或生物医药产业范畴
• 申报单位在申报期内无违法失信记录
• 奖补资金须用于科技研发、产品创新、设备更新等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 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资金等行为,将收回已拨付资金并依规处理▎ 政策影响
• 强化石家庄市两大主导产业创新策源能力与集群承载力
• 显著降低企业研发成本与产业化门槛,尤其利好处于临床中后期及产业化初期的生物医药企业
• 加速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技术验证与成果转化,补齐本地半导体产业链关键环节
• 提升中小企业创新活跃度与融资可得性,增强产业生态韧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