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济源段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6-06-05
- 发文单位:
- 济源市政府
《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济源段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济政办〔2026〕4号)由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旨在依法推进焦洛平高铁济源段征迁工作,保障呼南通道建设。政策明确由市政府为征收主体,轵城、梨林、玉泉等镇街为实施单位,在本村范围内异地划拨宅基地,执行差异化面积标准(134–200㎡/户);房屋及附着物补偿依济政文〔2025〕27号固定单价或第三方评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建抢栽一律不予补偿。适用对象为济源段范围内合法土地及房屋权利人,补偿资金直拨个人账户,全流程公示复核,设置签约搬迁奖励与‘一事一议’特殊事项处理机制。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焦洛平高铁)是国家“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中呼南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济源段建设对完善区域路网、推动济源融入国家高铁网、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保障征迁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项目济源段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济政办〔2026〕4号),全面明确征收范围、安置方式、补偿标准及实施流程。
▎ 核心内容▎ 征收主体与职责分工
• 征收主体:济源市人民政府
• 被征收人:征收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房屋所有权人
• 房屋征收部门: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征收、评估监管、用地报批)
• 征收实施单位:轵城镇政府、梨林镇政府、玉泉街道办事处(负责宣传、丈量、签约、补偿发放、宅基地划拨)
• 统筹协调机构:高铁专班(负责资金审核、跨部门协调、重大问题处置)
• 协同部门:宣传部、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供电、通信、信访等部门按职责配合迁改、维稳与审批▎ 征收范围
• 永久用地:铁路正线、站场、站房、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三电”设施等
• 拆迁建(构)筑物:正式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地面及地下建(构)筑物
• 额外纳入安置范围:因铁路安全防护、环保要求需拆除的房屋,单独核算补偿▎ 农村住宅安置方式
• 异地划拨宅基地:在本村范围内统一重新划拨,严格依据《济源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征迁工作流程
• 选定具备资质的测绘、评估技术单位
• 市政府发布征收公告,镇村、测绘单位、群众四方到场现场丈量、拍照、登记
• 产权人确认图、表、照片后,由调查人员、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监督人员及产权人共同签字;户主无法到场可委托代办;拒不参与或拒绝确认的,征收单位须进行证据保全
• 土地调查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异议者可申请实地复核
• 出具书面评估报告并送达,被征收人可在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
• 发布签约公告,明确签约起止时间、地点及搬迁时限
• 高铁专班行文申请拨付补偿费,资金审批后足额发放
• 农户搬迁完毕后,镇街统一组织拆除、清场,并移交铁路建设单位▎ 申报条件▎ 宅基地划拨资格
• 被征收农村住宅所有权人或合法使用权人
• 户籍在本村且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要求
• 无违法占地、违规建房记录▎ 补偿认定前提
• 房屋权属清晰,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经公示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
• 地上附着物于征收预公告发布前已存在,且非抢栽抢建
• 未列入不予补偿情形(如违章建筑、到期临时建筑等)▎ 补偿标准▎ 宅基地面积标准
• 区域类型:人均耕地条件,每户宅基地上限
• 城郊及平原地区:<667㎡,134㎡
• 平原地区:≥667㎡,167㎡
• 山区丘陵区域:不限,200㎡▎ 房屋及附着物补偿
• 常规项目:房屋、围墙、水井、果树、青苗等,执行济政文〔2025〕27号文件固定单价标准
• 特殊品类:名贵苗木、养殖棚、大型机械设备等,由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按市场价评估定价
• 房屋面积认定: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无证房屋以现场丈量并公示结果为准,计算依据为《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 不予补偿情形
• 违章建筑或到期临时建筑,一律不补偿,依法拆除
• 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盖房屋、抢栽果树苗木,新增部分不予补偿;公告当日统一航拍留底作为认定依据▎ 资金结算规则
• 全部按现场实际清点丈量数量据实结算,一户一核算
• 不实行统一包干、不平均分配
• 补偿资金专款专用,经多层级审核,必要时现场抽查,杜绝克扣、延迟发放▎ 政策影响▎ 惠民利民举措
• 就近安置:统一在本村范围内异地划拨宅基地,邻里关系、承包地位置保持不变
• 三通一平配套:政府统一完成新宅基地道路、自来水、电力接入及场地平整,无需被征收人自行承担
• 签约搬迁奖励: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丈量登记、签约及搬迁的,按户给予奖励
• 全程公示复核:每户丈量清单与评估结果在村、镇两级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异议期内可书面申请复核
• 补偿直拨到户:资金专户管理,审核后直接足额拨付至被征收人个人账户,不经过村集体或其他中间环节
• 诉求响应机制:镇街设专职人员负责政策解答与矛盾调解;方案未覆盖的特殊情况,按“一事一议”报市政府研究处理▎ 群众注意事项
• 配合丈量:户主应携带房产证、土地证、户口本到场;无法到场须提前出具委托书;无故缺席将录像取证,不影响征迁程序
• 严禁抢建抢栽:征收预公告张贴当日起,新增建(构)筑物、种植苗木等一律不予补偿
• 异议时限刚性约束:丈量公示异议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评估结果异议须在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逾期视为认可
• 按时履约:逾期签约搬迁将取消奖励,并依法启动强制拆除,相关成本由被征收人承担
• 违建无补偿:未经审批搭建房屋、到期临时厂房等,不纳入补偿与安置范围
• 材料自行留存:清点调查表、评估报告、补偿安置协议须妥善保管,后续资金发放、宅基地审批均需核验▎ 关键词解释
• 勘测定界:专业测绘人员实地放线,明确铁路占地红线及涉及土地房屋权属
• 三通一平:新划拨宅基地统一实现通路、通水、通电及场地平整
• 地上附着物:含房屋、院墙、果树、大棚、水井、养殖棚、树木、庄稼等地面所有设施与作物
• 建筑面积:依据国标《房产测量规范》实测的房屋外墙以内全部面积,含主房、配房,用于核算补偿
• 一事一议:对方案未明确的特殊房屋或附着物,由多部门联合上报市政府专项研究
• “三电”迁改:电力、通信、信号线路的拆除与重新架设,费用由项目方承担,不占用农户补偿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