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税收扶持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西宁市政府
摘要:中央政府及部委 中央人民政府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
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可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重点支持中央和国家机关驻宁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及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企业参与建设或运营。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但政策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在土地、税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具体优惠幅度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执行情况确定。
怎么办
项目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西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后纳入年度建设计划。项目需完成立项、用地、规划等手续,并通过市级联审机制,确保合规建设与运营。
政策全文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宁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是一项市级税收扶持类政策,由西宁市政府发布,发布日期为2026-07-29。
该政策的支持对象、申报条件与办理流程以发文单位公布的原文为准,本页上方摘要已提炼核心要点;企业可通过本站「政策适配测算」快速判断是否符合申报方向,或致电服务热线 18013759055 咨询认证政策专员获取申报辅导。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可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重点支持中央和国家机关驻宁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及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企业参与建设或运营。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但政策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在土地、税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具体优惠幅度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执行情况确定。
怎么办?
项目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西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后纳入年度建设计划。项目需完成立项、用地、规划等手续,并通过市级联审机制,确保合规建设与运营。
政策原文来源:西宁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