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深入实施“新能源+”行动 促进消纳能力提升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6-07-16
- 发文单位:
- 张掖市政府
《张掖市深入实施“新能源+”行动 促进消纳能力提升工作方案》是张掖市面向2025年制定的市级技术创新政策,核心目标是将新能源综合利用率提升至95%以上。政策聚焦五大应用方向:新能源+工业绿电替代、绿色交通、现代农业、清洁供暖及大数据中心,要求示范项目配套储能不低于15%、2小时;对符合条件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储能设施按0.15元/千瓦时·年补贴3年。适用对象为张掖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及科研院所,项目须于2025年底前建成投运。政策同步建设市级新能源智慧调控平台,2024年覆盖80%以上并网场站,并支持负荷聚合商培育30万千瓦需求响应能力。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张掖市深入实施“新能源+”行动 促进消纳能力提升工作方案》是张掖市为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而制定的市级技术创新类政策文件,聚焦新能源就地消纳瓶颈,推动源网荷储协同互动。
▎ 核心内容▎ “新能源+”多元应用场景建设
• 重点推进“新能源+工业绿电替代”“新能源+绿色交通”“新能源+现代农业”“新能源+清洁供暖”“新能源+大数据中心”五大应用方向
• 鼓励在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核心区开展规模化示范,2025年底前建成不少于10个典型示范项目
• 支持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与负荷侧深度耦合,单个项目配套储能比例不低于15%、时长不低于2小时▎ 智能调控与平台支撑
• 建设张掖市新能源智慧调控平台,2024年底前完成一期接入,覆盖80%以上并网新能源场站
• 推动负荷聚合商参与需求响应,响应能力目标达30万千瓦以上(2025年)▎ 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
• 在张掖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科研院所
• 项目须符合国家及甘肃省新能源产业政策导向,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项目要求
• 示范项目须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备案,2025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运
• 技术方案需通过张掖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 项目投资中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 政策支持方式
• 支持类型:标准,执行期限
• 示范项目补助:最高300万元/项,按实际完成投资的15%核定,2024—2025年
• 储能设施补贴:0.15元/千瓦时·年,连续补贴3年,上限200万元,同上
• 平台接入奖励:对接入市级调控平台并稳定运行超6个月的场站,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24年起▎ 政策影响▎ 对市场主体
• 降低新能源企业弃电率,目标将全市新能源综合利用率提升至95%以上(2025年)
• 拓宽工商业用户绿电采购渠道,支持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上企业优先参与绿电交易▎ 对区域发展
• 助力张掖打造河西走廊“新能源就地消纳创新示范区”
• 预计带动相关产业投资超50亿元,新增就业岗位2000个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