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关于开展全市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8-04
- 发文单位:
- 烟台市政府
# 政策速读卡|文字解读丨《关于开展全市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的通知》
级别:市级|类别:综合政策|有效期:以原文为准|发文机关:烟台市政府
谁能申报
烟台市行政区域内非小微企业,包含船舶制造行业
能补多少
• 以原文为准。
申报条件
• 企业须自主创建并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满1年
• 申请前1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 无重大事故隐患未完成整改情形
怎么办
通过新版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申报、受理。随后进行现场评审、整改复核及动态管理全流程线上办理。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可申请原等级复评。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2026年6月18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恢复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的通知》,全面恢复除小微企业外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工作,要求各市有序推进三级标准化评审。
因监管范围调整、机构改革更名及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原《关于开展全市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的通知》(烟应急〔2023〕77号)已无法适用,需修订完善。
▎ 修订依据
•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
•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25〕2号)▎ 核心内容▎ 新增适用行业
• 船舶制造行业正式纳入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适用范围。
▎ 组织(受理)单位调整
• 因机构改革,烟台市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为唯一组织(受理)单位;原市应急救援保障和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已拆分。
▎ 全流程线上办理
• 新版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 实行网上申报、受理、现场评审、整改复核及动态管理全流程线上办理。
▎ 现场评审规范
• 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2人;评审员人数:不得少于1人。
• 评审时长要求:
• 大型企业:一般不少于1.5日
• 其他企业:一般不少于1日
• 新增复评机制: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可申请原等级复评;经定级部门确认符合要求的,直接予以公示和公告。
▎ 评审人员管理要求
• 须严格遵守《烟台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烟应急〔2025〕32号)
• 必须公平公正评审,对结论负责,履行保密义务
• 曾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评审人员须主动回避▎ 申报条件
• 适用于烟台市行政区域内非小微企业
• 新增覆盖船舶制造行业
• 企业须自主创建并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满1年
• 申请前1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 无重大事故隐患未完成整改情形▎ 政策影响
• 实施时间:新通知(烟应急〔2026〕47号)自2026年7月7日起施行
• 推动评审流程标准化、数字化、透明化
• 强化评审质量管控与人员责任追溯机制
• 提升船舶制造等重点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咨询方式
• 主管部门: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 联系电话:0535-6247638
• 项目:要求
• 系统平台:新版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
• 复评窗口期: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
• 评审人员回避情形:曾为企业提供过技术服务
• 评审结论责任主体:评审专家与评审员共同负责
• 定级文件文号:烟应急〔2026〕47号
▎ 政策解读说明本通知系对原烟应急〔2023〕77号文件的系统性修订,聚焦流程优化、权责明晰与技术适配,突出线上化、专业化、行业覆盖拓展三大导向,是烟台市落实国家及省级标准化定级新规的关键操作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