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现代中药产业统计调查制度(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8-08
- 发文单位:
- 达州市政府
谁能申报
达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制造及中药流通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均属于该统计调查制度的适用对象,具体范围以随文附件及达州市统计局解释为准。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本制度不涉及资金奖补或项目申报类支持。
怎么办
自2026年7月29日(文号:达市府办发〔2026〕21号)起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达州高新区和东部经开区管委会为执行责任单位,由达州市统计局负责指标解释与业务指导,相关单位须按要求开展数据报送工作。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中药材种植、加工与流通是四川川东北地区的传统优势板块。达州市近年将现代中药作为特色产业重点培育,但产业底数不清、统计口径不一的问题制约精准施策。2026年7月,达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达州市现代中药产业统计调查制度(试行)》,旨在构建覆盖全市、标准统一的中药产业统计监测框架,为产业规划编制、政策效果评估和资源要素调配提供数据支撑。 ▎ 核心内容 ▎ 制度性质 • 属于统计管理类制度,非资金奖补、税收优惠或项目申报类扶持政策 • 全文聚焦调查制度的组织执行、指标设计与数据报送机制 ▎ 实施时间 • 成文日期:2026年7月29日 • 文件文号:达市府办发〔2026〕21号 • 制度名称:《达州市现代中药产业统计调查制度(试行)》 ▎ 调查范围 • 覆盖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制造、中药流通服务等全产业链环节 • 调查对象为相关企事业单位,具体以随文附件及达州市统计局解释为准 ▎ 责任主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 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 • 明确为制度贯彻执行的责任单位 ▎ 申报条件 • 本制度不设“申报”环节,无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或评审流程 • 所有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事业单位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按时报送统计数据 • 具体调查表式、指标口径、报送频率及实施时点,由达州市统计局另行明确并组织培训 ▎ 政策影响 ▎ 对本地产业主体 • 推动建立标准化、常态化、全覆盖的中药产业数据采集体系 • 为后续制定专项扶持、基地建设、采购倾斜等政策提供基础依据 ▎ 对域外企业(如长三角医药制造企业) • 是观察达州中药产业政策走向的前置信号 • 建议主动对接达州市相关部门,配合数据填报、纳入产业统计名录 • 为后续可能的专项支持预留对接通道 • 在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产能外溢背景下,可提前研判溯源种植、产地加工等环节合作机会 ▎ 数据实施要点 • 项目:内容 • 制度类型:统计调查制度(试行) • 适用区域:达州市全域(含高新区、东部经开区) • 产业链覆盖:种植、加工、制造、流通四大环节 •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达州高新区、东部经开区管委会 • 主管部门:达州市统计局(负责解释与执行指导) • 文件效力:已经市政府同意,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政策定位说明 本制度是达州市现代中药产业发展的基础性治理工具,重在夯实数据底盘,不替代也不包含任何财政兑现条款。其落地成效将直接影响后续产业政策的科学性与靶向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