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重新启动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 更新补贴申请工作的通告
- 发布日期:
- 2026-08-11
- 发文单位:
- 烟台市政府
烟台市于2026年8月11日重新启动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工作,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4日。政策面向烟台市车籍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及个体业户,要求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置新能源冷链货车。补贴资金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车日期与新购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双优先顺序发放,总额有限、发完即止。执行依据为烟交发〔2025〕49号文件,全市12个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提供受理与咨询。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烟台市交通运输局于2026年8月11日发布通告,重新启动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工作。此前该申请已于2025年10月21日0时起暂停受理,现根据资金筹措进展恢复办理。
▎ 核心内容▎ 申请时间
• 申请起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9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
▎ 政策依据
• 执行文件为《关于印发烟台市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烟交发〔2025〕49号)。
▎ 补贴发放规则
• 补贴资金按以下双日期优先顺序发放:
• 报废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载明的车辆交车日期;
• 新购置新能源冷链货车《车辆行驶证》的注册日期。
• 资金发放完毕即止,未获补贴的申请材料原路退回。
• 已发放补贴的申请将按规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 申报条件
• 申请人须为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或个体业户;
• 报废车辆须为在烟台市车籍的老旧营运货车;
• 更新车辆须为新购置的新能源冷链货车;
• 同时满足烟交发〔2025〕49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技术、资质及流程要求。
▎ 政策影响▎ 受理主体
• 各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属地受理;
• 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申请事项由烟台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 咨询电话
• 区域:咨询单位,联系电话
• 市级:烟台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0535-2938295
• 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烟台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0535-2938295
• 福山区:福山区交通运输局,0535-6999661
• 牟平区:牟平区交通运输局,0535-4219716
• 蓬莱区:蓬莱区交通运输局,0535-2706231 / 2435363
• 海阳市:海阳市交通运输局,0535-3233823
• 莱阳市:莱阳市交通运输局,0535-7213689
• 栖霞市:栖霞市交通运输局,0535-5261263
• 龙口市:龙口市交通运输局,0535-8528669
• 招远市:招远市交通运输局,0535-8266805
• 莱州市:莱州市交通运输局,0535-2806059
• 黄渤海新区:黄渤海新区建设交通局,0535-6952576
• 长岛综合试验区:长岛综合试验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0535-3217224▎ 附则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9月4日;
• 政策解释权归烟台市交通运输局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