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拉萨·拉措广场项目设计方案变更与民航拉萨东郊基地还建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6-08-11
- 发文单位:
- 拉萨市政府
谁能申报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于2026年8月11日发布公示,涉及拉萨·拉措广场项目设计方案变更(已批方案调整)及民航拉萨东郊基地还建住房建设项目新建方案报审,适用对象为项目建设单位、周边利害关系人及关注拉萨城市基建的投资主体。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本公示不涉及产业准入调整、税收优惠或财政支持。
怎么办
两项项目均处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前的法定公示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拉萨市城乡规划条例》开展,面向公众征集关于相邻关系、交通组织、配套设施等方面意见,反馈渠道与时限详见公示说明。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拉萨市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拉萨市城乡规划条例》,对两个建设项目开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前的社会公示,落实城乡规划公开制度与程序正当化监管要求。公示旨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属于法定批前公示环节,不涉及行政许可决定本身。
▎ 核心内容▎ 公示项目类型
• 拉萨·拉措广场项目:已批方案的设计方案变更,属调整再审类事项
• 民航拉萨东郊基地还建住房建设项目:新建项目,处于首次设计方案报批阶段▎ 法律依据与阶段定位
• 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拉萨市城乡规划条例》
• 当前阶段:均处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前的意见征集阶段
• 公示性质:规划许可批前公示,非审批结果,不具行政效力▎ 公示基本信息
• 公示发布单位:拉萨市自然资源局
• 公示落款日期:2026年8月11日
• 反馈渠道与时限:详见公示说明(原文未列具体时限与方式,故不作推定)▎ 申报条件
• 本公示为社会监督程序,无企业或个人主动“申报”行为
• 利害关系人可依公示说明载明的途径,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意见
• 意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相邻关系、交通组织、配套设施、日照通风、建筑退距等规划技术影响事项▎ 政策影响▎ 对市场主体的参考价值
• 为在拉萨设有投资项目、园区合作或供应链节点的企业提供区域建设节奏研判依据
• 有助于长三角等东部制造业企业评估西部地产开发强度、基建配套进度及城市更新动向
• 不涉及资金奖补、税收减免、产业准入门槛调整等扶持性安排▎ 特别提示
• 本公示不构成任何政策兑现口径
• 无申报流程、无受理窗口、无材料清单、无时间节点承诺
• 方案最终是否通过,以正式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附:项目基础信息对照表
• 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审查类型,法定阶段,是否新建
• 拉萨·拉措广场项目:商业/公共设施,已批方案变更,批前公示,否
• 民航拉萨东郊基地还建住房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首次报审,批前公示,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