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山东管网北干线项目(一期)(福山段)临时使用林地批复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8-12
- 发文单位:
- 烟台市政府
本政策是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26年8月12日作出的行政批复,同意山东省北干线天然气有限公司在福山区范围内临时使用林地,用于山东管网北干线项目(一期)建设。适用对象为符合国家能源基础设施规划、依法申报并通过初审、现场查验及公示程序的建设单位。批复严格依据《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规执行,由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林业局联合初审,市级终审。该批复不涉及具体面积数据,但确立了临时用林的法定路径与监管机制,强化了能源类重大项目林地使用的合规性保障。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等规定,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履行市级林地使用审批职责。
▎ 核心内容▎ 批复事项
• 项目名称:山东管网北干线项目(一期)(福山段)
• 申请单位:山东省北干线天然气有限公司
• 用地性质:临时使用林地
• 审批机关: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批复日期:2026年8月12日▎ 审批流程
• 由烟台市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福山区林业局完成初审
• 开展现场查验与现场公示
• 经市级审批部门最终审查通过▎ 申报条件
• 项目须符合国家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求
• 临时使用林地须严格遵循《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
• 用地范围、面积、用途及恢复措施需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并经现场核实▎ 政策影响
• 为省级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提供合规林地保障
• 强化属地初审与市级终审协同机制
• 推动能源类重大项目依法依规落地实施▎ 公示与监督
• 如对本批复有异议,可向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
• 联系电话:0535-6788820
• 电子邮箱:ytsspjtzxmk@yt.shandon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