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投放有害垃圾可领奖补 每公斤给予2元奖励 城区设11处收集点
- 发布日期:
- 2026-08-13
- 发文单位:
- 安庆市政府
安庆市自2024年起实施城区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奖补试点政策,对在11处指定集中收集点规范投放的本地个人及单位,按2元/公斤标准给予现金奖励;管理人员按0.4元/公斤获补助。政策适用对象仅限安庆城区产生并送达的有害垃圾,不含外地运送情形。截至2024年,全市累计规范处置近2.75吨,安全处置率保持100%,全部委托有资质企业专车转运、无害化处理。政策核心在于构建‘分类投放—实名登记—称重核验—现场兑付—专车转运—无害化处置’闭环管理体系,旨在阻断环境风险、提升公众参与度与分类精准度。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破解有害垃圾分散投放、收集难、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安庆市自2024年起在城区开展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奖补试点工作,依托生活垃圾转运站布设11处集中收集点,建立实名登记、称重核验、现场兑付、专车转运、无害化处置的闭环管理体系。
▎ 核心内容▎ 奖补标准
• 个人及单位:按每公斤2元标准给予奖励
• 收集点管理人员:按每公斤0.4元标准给予补助
• 奖补对象限于安庆城区范围内产生并送至指定收集点的有害垃圾;外地运送至城区的有害垃圾不予奖补▎ 收集管理机制
• 全市共布设11处有害垃圾集中收集点,均设于生活垃圾转运站内
• 实行专人管理、密闭存放、台账登记、签字确认制度
• 所有回收垃圾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企业专车转运、无害化处理
• 全过程执行闭环监管、台账可溯、清运及时▎ 有害垃圾类别(示例)
• 过期药品、消毒剂、杀虫剂
• 废油漆桶、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电池等▎ 申报条件
• 投放主体须为安庆城区常住居民或注册单位
• 有害垃圾须正确分类、未混入其他垃圾
• 必须送至城区11处指定集中收集点之一
• 投放时须完成实名登记、现场称重、签字确认三步流程
• 垃圾品类须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明确的有害垃圾范畴▎ 政策影响▎ 实施成效
• 指标:数据
• 累计规范处置量(2024年至今):近2.75吨
• 单点最高累计回收量(腈北路站):173公斤
• 安全处置率:100%▎ 环境与管理效益
• 阻断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收运处置流程
• 从源头防范水土污染风险,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 提升居民有害垃圾分类辨识能力与参与积极性▎ 下一步工作方向
• 持续加强有害垃圾品类识别宣传引导
• 优化收集点服务流程与市民体验
• 强化台账核查与转运时效监管
• 探索扩大奖补覆盖范围与激励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