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无人机电力设施飞行安全协同治理新规
- 发布日期:
- 2026-08-16
- 发文单位:
- 莆田市政府
莆田市于2024年8月11日出台《关于加强莆田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域无人机飞行安全隐患协同治理工作的通知》,系福建省首个聚焦电力设施保护的市级无人机安全协同治理文件。政策构建覆盖全流程的四项机制:飞行前防范与准入(含300米范围内飞行须提前24小时向供电公司报备并获取安全评估服务)、隐患发现与处置(行业巡查+公众举报+供电公司全天候智能监测)、宣传警示教育(纳入“三电”体系、“三进”宣传、典型案例通报)、协同与信息共享(由市工信局牵头组建多部门专项工作小组)。适用对象为在农林植保、林木采伐吊运、农村建房建材吊运等场景使用无人机的单位及个人,属纯监管类文件,无资金支持条款。政策旨在落实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福建省2025—2027年低空经济行动方案,打造可复制推广的“莆田模式”。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低空经济加速落地,无人机在农林植保、林木采伐吊运、农村建房建材吊运等场景应用日益广泛,但违规飞行对电网安全的威胁同步上升。8月11日,莆田市工信局联合市公安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印发《关于加强莆田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域无人机飞行安全隐患协同治理工作的通知》。这是福建省首个聚焦电力设施保护领域无人机飞行安全的市级协同治理文件,旨在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福建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要求。
▎ 核心内容▎ 四项协同治理机制
• 飞行前防范与准入机制:人社部门将涉电安全知识嵌入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林业部门及乡镇(街道)在办理林木采伐、农村建房审批时,同步发放安全告知书;鼓励在电力线路300米范围内飞行的单位或个人提前24小时向供电公司报备,获取安全评估服务。
• 隐患发现与处置机制:林业、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依职责开展行业巡查;公众可通过热线举报;供电公司实施全天候智能监测。
• 宣传与警示教育机制:将无人机涉电安全纳入“三电”(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宣传体系;发布科普警示内容;在重点时段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三进”宣传,通报典型案例。
• 协同与信息共享机制:由市工信局(市电力执法办)牵头,联合公安、供电及行业主管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建立信息共享与执法联动机制,形成“统筹协调、执法联动、行业监管、企业尽责”的多元共治格局。
▎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与实践导向
• 本文件为安全监管类工作通知,无申报兑现口径,不设资金支持条款。
• 明确将合规能力作为无人机作业准入门槛,尤其对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及低空经济从业者具有示范意义。
• “莆田模式”定位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样板,相关报备与监管要求预计向更多地区扩散。
▎ 企业合规建议
• 涉无人机作业的制造与服务企业应尽快建立飞行前报备与风险评估流程;
• 将电力设施安全纳入飞手常态化培训体系;
• 提前按高标准搭建合规体系,以应对低空经济规模化落地带来的监管升级。
▎ 实施依据与定位
• 依据文件:发布主体,关键时间节点
•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已施行
• 《福建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福建省人民政府,2025—2027年
• 《关于加强莆田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域无人机飞行安全隐患协同治理工作的通知》:莆田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2024年8月11日印发该文件打破以往单一部门管理模式,突出跨部门联动优势,是莆田市推动低空经济安全发展的关键制度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