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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技术创新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与产业互促双强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5-13
发文单位: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摘要: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汕尾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4月3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对汕尾“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全新发展定位,深入落实市委“1233”规划部署,主动抢抓粤港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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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速读卡|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与产业互促双强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级别:市级|类别:技术创新|有效期:2026-01-01至2028-12-31|发文机关: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谁能申报

汕尾及周边地区企业

能补多少

• 以原文为准。

申报条件

• 科技型企业通过评价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库

• 规上工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申报省市以上重大研发项目

• 中央及省属驻汕国有企业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任务,申报省级、国家级科技奖励

• 以资源竟配获取的重点项目或重大平台,重视科创平台建设、研发投入、科技人才

怎么办

市投促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办(金融)推送信息,市科技局汇总纳入主体培育、平台建设、金融需求、人才培养等重点跟踪目标。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发文机关: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类别: 技术创新 适用地区: 汕尾及周边地区企业 产业方向: 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中小企业、制造业升级、科技创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华侨管理区、汕尾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含驻汕)有关单位,有关金融机构: 《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与产业互促双强实施方案(2026-2028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对汕尾“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全新发展定位,深入落实市委“1233”规划部署,主动抢抓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机遇,深度对接深圳市创新资源与产业优势,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再造一个新汕尾”提供科技支撑,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市委“1233”规划部署,立足汕尾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建立“引产业引项目,带科技带人才”协同推进机制。加快打造一批面向大湾区、具有示范性的科技应用场景,建设大湾区科技创新走廊的关键延伸区,全力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走上新台阶,为汕尾“百千万工程”实施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8年底,全市科技创新主体队伍实现跨越式增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存量达到24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数量达到510家;全市研究经费投入强度达到0.65%,全市研发人员达到4000人;各类省级科创平台达到34家;全市科创飞地产业项目落地投产数量达15个;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试点、产业技术服务应用示范场景(即产业技术创新或检测分中心),打造一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技术经纪人队伍。 三、工作措施 (一) 培育做大创新主体 1 .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 评价 。 组织推动全市科技型企业通过评价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库;遴选研发投入强度高、科技人员占比大、有关键核心技术和高价值科技成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后备力量。(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各项工作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汕尾高新区管委会配合,以下条款不再重复列出) 2 .指导科技型企业 补齐高企认定短板 。 参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依托市工信局、市投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大数据共享,对科技型企业实施“一对一”培育服务,指导科技型企业尽快补齐高企认定短板。(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促局) 3 . 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中,开展知识产权布局、研发费用归集等专项辅导,建立“申报-评审-认定”全流程跟踪机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4 .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 鼓励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积极创建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载体,做大科技型企业孵化数量,提高科技企业孵化效率。(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5 . 强化飞地产业赋能作用。 紧扣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开展靶向科技招商,做大科技型企业堆头。推动构建“招商引成果、成果育产业、产业促招商”的良性循环,补齐汕尾产业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二)激发研发投入活力 6.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聚焦重点产业需求,组织规上工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申报省市以上重大研发项目;鼓励中央及省属驻汕国有企业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任务,申报省级、国家级科技奖励,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 7. 进一步 加大投入力度。 强化资金绩效导向,重点加大对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等项目倾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 8.强化统计监测。 完善科技创新投入监测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加强监测分析,每季度对研发投入情况进行形势分析;推动符合条件的单位纳统,做到应纳尽纳、应统尽统,着力提升研发投入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牵头单位: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 ( 三 )强化职能 部门联动赋能 9.实施招引落地项目承诺 科 创配置。 创新探索“引产业、引项目,带科技、带人才”机制,长久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在招商引资洽谈过程中,推动落地项目单位就配套科创平台、研发投入、科技人才等科创核心要素作出承诺,分年度统筹推进科创平台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企业创新资质提档升级等重点工作;对以资源竟配获取的重点项目或重大平台,对重视科创平台建设、研发投入、科技人才的项目(平台)单位,依法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10.加大部门协同联动力度。 实施市直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市投促局负责推送每季度招引的符合高新技术产业方向的企业名单、落地时间等信息;市工信局负责推送每季度发放技改、产业升级等各类财政补助的企业名单、补助金额、补助类型等信息;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推送每季度全市专利授权量、高价值专利数量等信息;市政府办(金融)负责推送每季度全市科技贷款、信保基金、科技保险、资本市场等信息。市科技局负责汇总市直部门推送的信息,统筹纳入主体培育、平台建设、金融需求、人才培养等重点跟踪目标。(牵头单位:市投促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办(金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汕尾市分行、汕尾金融监管分局、各有关银行和保险机构) 11.强化重大平台数据推送。 建立新质科教城建设工作协作机制,各部门将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创新做法,提炼“科技元素”定期推送至市科技局,形成推动新质科教城建设的强大合力,打造产业科技融合创新高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 四 ) 推进 科创平台提质增效 12. 提升重大科创平台策源能力 。 做强红海湾实验室、深汕中心医院、南海海缆、信利光电等省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加快推进与东北电力大学共建海洋综合能源实验室,推进实验室科研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一批成果应用示范场景;支持省重点实验室组建科研团队,深度参与以竟配方式获得资源配置的央企国企科研工作,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局) 13 .引导产业公共服务深度融入园区。 引导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在全市各类园区建设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分支机构,促进技术、人才、成果向园区集聚,有效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打造科技产业互促双强试点;重点支持汕尾创新院、汕尾产研院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设立检测中心等。(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14.加大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力度。 推动华师大汕尾校区加强实验室硬件建设,争取获批省重点实验室;指导深汕中医医院梳理申报省重点实验室,做好申报省重点实验室前期准备工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局) 15.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创建创新平台。 鼓励工业规上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院所建设研发平台;遴选已经认定的市级企业研发中心,推荐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16. 培育创新联合体 。 鼓励链主企业与高校院所深度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联合攻关、成果转化应用,定期组织成果对接活动,形成企业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 五 )提升创新服务 能力 17 . 稳步提升产业科技服务能力。 强化汕尾产研院、汕尾创新院、汕尾海科院等产业技术公共服务效能;建好用好食品产业创新平台、大美时尚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科技成果服务超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平台,提升产业科技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18.营造创新主体发展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强化创新主体对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积极性;加大高价值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力度,为企业高价值知识产权的培育、创新、运用和保护筑牢制度屏障、营造优质环境,以高价值知识产权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19 . 推进科技金融赋能。 通过“创新积分制”等创新工具,精准量化企业创新能力,推动银行设立推出“创新积分贷”等专属产品,实现企业无抵押信用贷款,有效破解融资难题;政、银、企协同发力,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注入持续动能。(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汕尾市分行、市国资委) 20.大力发展科技保险。 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高企认定申报等有关科技保险险种的发展,为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提供风险保障;引导科技企业运用保险机制分散和化解科技创新风险,助力科技企业增强创新活力,打造良好科技创新发展生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金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汕尾市分公司) 2 1 . 强化 基金 引领赋能。 以基金为牵引,撬动社会资本聚焦“投早、投小、投创新、投硬科技”领域;加强对上沟通衔接,积极对接争取省市政策与资金资源,为科技基金设立运营及规范管理创造有利条件;强化政府引导,构建多层次科技金融支持体系,为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注入资本动能,激活创新主体活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 六 ) 引育 产业科技 人才 22.支持企业引育人才 。 强化企业引才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与青年科技人才;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共建人才培养平台,开展订单式、应用型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23 .打造技术经纪人队伍。 继续组织培训技术经纪人,发挥技术经纪人在技术需求与成果供给桥梁作用,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4.强化科技顾问支撑。 聘请专业科技顾问机构及行业专家,为企业提供前沿技术信息咨询、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科技人才培育、研发成果转化等全链条科技服务,推动多项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产业化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 七 ) 优化税惠政策服务 25.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强化税费政策宣贯,持续优化服务模式,提升税费政策辅导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助力企业充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费政策红利,确保国家激励创新各项税惠红利精准、高效、充分释放,以税费优惠增添企业科技创新的信心。(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联动、统一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抓深抓实、见行见效。 (二)加强协同推进,凝心聚力推动工作落实。 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责任,各负其责,共同发力,共同推进,按职能和任务分工抓好落实。各县(市、区)要将促进科技与产业互促双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推动本方案落地见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本方案及相关企业创新政策的宣传解读。支持各类新闻媒体宣传科技与产业互促双强工作,总结推广一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典型经验和案例。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为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附则 (一) 本实施方案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二)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与产业互促双强实施方案(2026-2028年)任务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附件: 工作任务名称 年份 城区 陆丰市 海丰县 陆河县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华侨管理区 汕尾高新区 合计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有效存量 2026年 40 40 45 29 2 5 24 185 2027年 44 44 49 32 3 6 27 205 2028年 50 50 55 39 4 7 35 240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数量 2026年 118 68 126 56 5 15 62 450 2027年 125 72 133 59 8 16 67 480 2028年 [手机号已脱敏] 17 72 510 全社会研究经费投入增长(%) 2026年 12 20 20 8 10 10 10 10以上 2027年 12 20 20 8 10 10 10 10以上 2028年 12 20 20 8 10 10 10 10以上 各类省级科创平台 数量 2026年 8 6 7 3 1 0 4 29 2027年 8 6 8 3 1 0 5 31 2028年 9 7 8 3 1 1 5 34 技术经纪人队伍人数 2026年 8 8 9 7 6 5 7 50 2027年 17 16 18 15 10 8 16 100 2028年 21 21 22 20 14 12 20 130 科创飞地落地投产项目数量 2026年 1 1 1 1 1 5 2027年 1 1 1 1 1 5 2028年 1 1 1 1 1 5 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应用示范点 2026年 1 1 2 2027年 1 1 2 2028年 1 1 2 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在园区设立产业技术创新(检测)分中心 2026年 2 2 2027年 1 1 2028年 1 1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013759055 本文 ,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发布机构所有,办厂易转载仅为传递政策信息,不代表办厂易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办厂易产业服务热线:18013759055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汕尾及周边地区企业
能补多少?
- 以原文为准。 **申报条件** - 科技型企业通过评价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库 - 规上工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申报省市以上重大研发项目 - 中央及省属驻汕国有企业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任务,申报省级、国家级科技奖励 - 以资源竟配获取的重点项目或重大平台,重视科创平台建设、研发投入、科技人才
怎么办?
市投促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办(金融)推送信息,市科技局汇总纳入主体培育、平台建设、金融需求、人才培养等重点跟踪目标。
政策原文来源: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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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与核验

数据来源:房源与园区信息由业主、园区招商方与认证经纪人提交,平台核验产权与联系方式后上架;政策正文来自各级政府门户公开发布的文件,页面保留发布单位与原文链接(可点击核对)。

一手经验:顾问团队长期实地走访产业园区与厂房,逐条核对层高、承重、配电、消防与租金条款,并把现场结论写进房源与园区档案;遇到与线上信息不一致的,以现场复核结论修订页面。

计量口径:补贴与奖励按万元计量,面积门槛按平方米计量,均照录官方文件表述。平台在架载体 30826 套、合计建筑面积约 391253416 平方米,可作为政策投资与用地门槛的对照口径。

常见问题

政策页面上的截止日期准吗?
截止日期取自官方文件;页面同时标注「即将到期 / 已过期」状态,申报前请以主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政策补贴金额是最终金额吗?
页面金额为文件规定的上限或区间,实际获批金额按企业资质、投资进度与评审结果确定,平台不承诺获批。
平台上的房源信息怎么核验?
房源由业主或认证经纪人提交,平台核验产权与联系人后上架;标注「实勘」的房源由顾问现场拍照并复核层高、承重、配电、消防等参数,与现场不符可投诉下架。
通过平台找厂房、仓库要付费吗?
浏览房源、查看政策与提交需求均不收费;撮合服务费在带看前由顾问书面告知,租金与押金由业主与承租方直接签约。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页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交易建议或投资建议;面积、租金、补贴金额与申报条件最终以产权证明、合同及官方文件为准。政策是否可申报由主管部门认定,平台不承诺获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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