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牙谷科创园公共研发孵化中心入孵支持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1-22
- 申报截止:
- 2027-09-02
- 发文单位:
-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专区
- 文号:资高管发〔2026〕1号
• 政策类别:产业园区
• 适用地区:资阳及周边地区企业
• 产业方向: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惠企政策、资阳、四川
• 申报截止:2027-09-02(以原文为准)
• 发布日期:2026-01-22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松涛镇、狮子山街道,各分局、各部门,各中心,资阳高投集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将《中国牙谷科创园公共研发孵化中心入孵支持政策》(资高管发〔2025〕24号)(以下简称《支持政策》)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支持政策》予以公布。
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1月19日中国牙谷科创园公共研发孵化中心入孵支持政策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支持中国牙谷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发展,打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加速培育科技型企业,聚集创新资源要素,促进提升中国牙谷医疗器械产业科技创新水平,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支持政策。
第二条 支持对象。支持对象为中国牙谷科创园公共研发孵化中心入孵企业、入孵团队以及在高新区注册成立的其他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项目的企业。
入孵企业指在中国牙谷科创园公共研发孵化中心内注册登记、孵化研创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项目的企业。
入孵团队指有一定理论基础,且在中国牙谷科创园公共研发孵化中心内孵化研创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项目的研发团队。
第二章 支持政策
第三条 场地租金减免。租赁研发孵化单元的入孵企业、入孵团队,自签订入孵协议起,享受两年租金全额减免,第三年年内研发进度满足毕业要求享受当年租金全额减免。
租赁中试孵化器的入孵企业,自签订入孵协议起,孵化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享受一年租金全额减免,第二年年内研发进度满足毕业要求享受当年租金全额减免;孵化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享受两年租金全额减免,第三年年内研发进度满足毕业要求享受当年租金全额减免。
第四条 研发检验费用补贴。高新区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项目企业或团队在中国牙谷科技创新中心开展产品研发阶段检验检测工作的,享受50%费用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万元。
第五条 注册申报支持。入孵企业在孵期间,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阶段的注册检验检测费(不包括在设计研发阶段的生物学实验费用、检测过程中重复检测产生的费用以及技术咨询费用等)和注册审批费全额补助。
第六条 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入孵企业、入孵团队的在孵项目参加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在省级和国家级大赛同时获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奖励。
第三章 附 则
第七条 毕业要求。租赁研发孵化单元的入孵企业、入孵团队在孵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视为达到毕业要求:①研发形成产品原型或者样品;②在国家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医疗器械相关论文,或在专业期刊上发表2篇医疗器械相关论文;③取得1项医疗器械相关发明专利;④参与编写1项国家、行业标准(规程),或主持编写1项地方标准(规程);⑤获批高新区区级及以上科研课题;⑥获得1项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获奖主体需为企业或项目)。租赁中试孵化器的入孵企业在孵期间,取得1张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视为达到毕业要求。
第八条 以上支持政策与高新区其他同类政策重复的,按照“从优”“从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第九条 原《中国牙谷科创园公共研发孵化中心入孵支持政策》(资高管发〔2024〕9号)文件发布后签订入孵协议的入孵企业、入孵团队享受政策参照本支持政策执行。中国牙谷科创园公共研发孵化中心毕业企业及形成产品原型或者样品的毕业团队在高新区落地投产的,可继续享受高新区相关政策。
第十条 本支持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区重大政策调整或新出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支持政策视情况终止或延续。
第十一条 本支持政策自2025年9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中国牙谷科创园公共研发孵化中心入孵支持政策》(资高管发〔2024〕9号)同时废止。本支持政策由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办厂易政策顾问免费评估企业可享补贴、奖励与税收优惠,协助匹配申报条件、对接申报通道。服务热线(微信同号):18013759055本文来源: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易享·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专区(政府官方网站),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