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邓州市2025年度 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10-09
- 发文单位:
- 南阳市政府
谁能申报:邓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能补多少:共计3.6758公顷土地,其中耕地2.9372公顷怎么办:需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办理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并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规实施供地。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随着邓州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为满足2025年度城市建设用地需求。河南省人民政府已批复同意邓州市转用并征收3.4520公顷集体农用地(耕地2.9372公顷)和0.2238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共计3.6758公顷,作为城市建设用地。政策强调,邓州市需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做好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同时,必须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另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需加强对供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针对长三角制造业企业,建议关注该政策,以便在符合条件时申请土地资源,推动产业升级。
宛政土〔2026〕88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豫政土〔2026〕451号
文件批复,同意你市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3.4520公顷(其中:耕地2.9372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2238公顷,共计3.6758公顷(其中:耕地2.9372公顷),作为邓州市2025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你市要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2.9372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你市要依据批复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及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实施供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做好指导、监督工作。 南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