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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土地政策

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2025年度 第二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10-09
发文单位:
南阳市政府
摘要:宛政土〔2026〕87号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26〕472号文件批复,同意你区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2.9872公顷(其中:耕地1.7028公顷),作为南阳市2025年度第二十四批城市…
AI 速读(谁能申报 · 补多少 · 怎么办)

谁能申报: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能补多少:补充耕地1.7308公顷。

怎么办: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南阳市积极响应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指导,针对2025年度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同意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转用并征收2.987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7028公顷。此举为的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保障城市建设的土地供应。核心支持措施包括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适用对象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具体措施包括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等。申报建议:结合长三角制造业发展,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应充分利用此政策,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农民权益保障。

宛政土〔2026〕87号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省人民政府豫政土〔2026〕472号文件批复,同意你区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2.9872公顷(其中:耕地1.7028公顷),作为南阳市2025年度第二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区。你区要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1.7308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由你区依据批复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及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实施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9月28日

常见问题

谁能申报?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能补多少?
:补充耕地1.7308公顷。
怎么办?
: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政策原文来源:南阳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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