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黄桶至百色铁路普定段土地及房屋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部分内容补充调整的批复
- 发文单位:
- 安顺市政府
谁能申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能补多少:每亩安置3户,公共通道等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不足部分将依据规范单独核定怎么办:普定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合规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及综合协调工作。
政策全文
办厂易政策研究组原创解读:
随着新建黄桶至百色铁路普定段项目的推进,普定县人民政府对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了补充调整。此次调整着重于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的土地征收标准,原标准为每亩安置3户,现调整为公共通道等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不满足消防通道建设需求时。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对超出用地面积部分进行单独核定。此举目的在于确保安置点建设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同时保持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奖励政策等其它内容的稳定性。对于申报该项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而言,需注意新的土地征收标准,并确保消防通道的合规建设。安顺市人民政府要求普定县人民政府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普定县人民政府:《普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再次呈报〈普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黄桶至百色铁路普定段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充说明〉的请示》(普府呈〔2026〕6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原则同意对《普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黄桶至百色铁路普定段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的“六、征收补偿安置方式(二)集体土地上房屋(指住宅)征收补偿安置方式3.集中安置”中“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面积(含公共通道等公共设施)按每亩安置3户的标准进行土地征收,不得超过该标准。”的表述补充调整为“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面积(含公共通道等公共设施)按每亩安置3户的标准进行土地征收,公共通道等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不满足消防通道建设的部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规范,结合安置实际,对超出用地面积部分进行单独核定。”除上述批复内容以外,《普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黄桶至百色铁路普定段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奖励政策等其它内容保持不变。参照《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的批复》(安府函〔2024〕14号)形式,《普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黄桶至百色铁路普定段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充调整内容相关文本由你县自行印发,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备案;同时,请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做好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及综合协调等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安顺市人民政府2026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