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8-21
- 发文单位:
- 常州市政府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于2026年8月21日发布通知,组织推荐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项目。政策面向常州行政区域内注册的高校、科研院所及医药企业,重点支持具备I类新药临床前研究基础或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原创性项目。申报须经辖市区科技局或常州科教城科技创新局初审,纸质材料与正式推荐函须于2026年9月16日下班前提交。申报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省部级以上药物研发平台,且近三年无严重科研失信行为。执行依据为江苏省科技厅印发的申报指南,常州市科技局基础研究科负责形式审查与统一推荐。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转发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开展本市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
本项工作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科研单位与企业,旨在落实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部署,强化我市在原创药物研发领域的支撑能力。
▎ 核心内容
• 本通知为常州市级层面组织推荐环节,属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创新药物研发方向)2027年度项目地方配套实施工作
• 申报须严格遵循江苏省科技厅印发的申报指南要求
• 常州市科技局负责统筹协调、形式审查及统一推荐,不直接受理未经辖市区或常州科教城初审的申报材料▎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
• 由各辖市区科技局、常州科教城科技创新局统一组织推荐
• 申报单位须符合江苏省科技厅申报指南中明确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药物研发相关省部级以上平台、近3年未发生严重科研失信行为▎ 材料要求
• 纸质申报材料须在系统完成网上提交后下载打印,一式一份
• 同步提交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函▎ 时间节点
•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16日下班前(含纸质材料与推荐函)
• 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受理单位: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基础研究科联系人:汤夕勤联系电话:0519-85681539▎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常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药企业等创新主体
• 重点支持具有I类新药临床前研究基础或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原创性项目▎ 执行依据
• 附件所列《关于转发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江苏省科技厅印发)为唯一执行依据
• 申报单位须据此开展材料准备、技术路线设计及预算编制▎ 发布信息
• 发文单位: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 发文日期:2026年8月21日
• 属性: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