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4-08-10
- 发文单位:
- 潮州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从珠三角地区转移落户潮州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的制造业项目,须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及项目备案,且设备购置与自建厂房投资在落户后24个月内完成并投用,重点支持潮州产业园、凤泉湖高新区等平台。
能补多少
按实际发生额给予一次性事后奖补:设备购置额最高补贴10%,自建厂房固定资产投资额最高补贴8%;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园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提升。
怎么办
通过帮办代办服务与审批绿色通道办理申报,政策明确实行事后奖补,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投资并投用,具体流程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落实广东省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的决策部署,潮州市制定《潮州市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若干措施》,聚焦制造业梯度转移,强化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承载能力,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 核心内容▎ 奖补对象与范围
• 适用项目:从珠三角地区向潮州市转移落户的制造业项目
• 落户要求:须入驻潮州产业园、凤泉湖高新区等省级以上工业园区
• 奖补方式:实行事后奖补,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兑现▎ 奖补标准
• 奖补类型:计算基数,奖补比例
• 设备购置奖补:实际设备购置额,最高10%
• 厂房建设奖补:自建厂房固定资产投资额,最高8%▎ 重大平台建设
• 重点支持潮州产业园、凤泉湖高新区等重大产业平台提质扩容
• 加快打造千亿级陶瓷产业集群和百亿级食品产业集群
• 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申报条件▎ 基本资格
• 项目投资主体注册地须由珠三角地区迁入潮州市
• 项目须完成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项目备案(核准)手续
• 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须在项目落户后24个月内完成并投入使用▎ 合规要求
• 符合国家及广东省产业政策导向,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 项目用地、环评、能评等前期手续齐全,符合园区规划和安全环保要求▎ 政策影响▎ 对企业的支持作用
• 降低企业跨区域转移的初期固定资产投入压力
• 提升潮州市对优质制造业项目的吸引力和承接能力
• 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布局,增强集群效应▎ 对园区的发展带动
• 强化潮州产业园、凤泉湖高新区等平台的基础设施配套水平
• 促进公共服务功能完善,提升园区综合承载力
• 加速形成以陶瓷、食品为主导的特色产业集群▎ 服务保障机制▎ 营商环境优化
• 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机制,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流程政务服务支持
• 建立产业转移项目“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限,提升落地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