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4-06-03
- 发文单位:
- 潮州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在潮州及周边地区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具备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研发能力并已实际应用的企业可申报。须由企业自主申报,不接受个人或非企业主体申请。
能补多少
本件为广东省住建厅关于工法申报的通知,无直接资金补贴或奖励金额说明。是否获得后续支持以主管部门最终评定结果为准。
怎么办
请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申报材料需符合粤建市函〔2024〕398号文件要求,具体要求以省住建厅通知原文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速览
• 发文机关:潮州市人民政府
• 政策类别:产业园区
• 适用地区:潮州及周边地区企业
• 产业方向:科技创新、惠企政策、潮州
• 发布日期:2024-06-0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泉湖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24〕398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积极做好2023-2024年度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积极做好指导,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工法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增强建筑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请各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2024年8月20日前报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24〕398号)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6月3日🎯 不确定您的企业能申报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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