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 发文单位:
- dali.gov.cn
《大理白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聚焦产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提出建设零碳园区全国样板、打造滇西产业发展聚集区两大核心任务。政策明确2026—2030年关键目标: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5年下降18%,可再生能源终端消费占比≥45%,绿色工厂覆盖率达60%以上;新建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须低于0.35吨标准煤/万元,零碳试点项目需配套≥30%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设施。适用对象为在大理州注册的制造业企业、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单位及苍山洱海生态产品运营主体,实施机制包括州级联审联批、用地用能优先保障及碳排放预算管理试点。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大理白族自治州立足生态本底与绿色能源优势,以苍山洱海一体化保护为战略牵引,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协同并进。《大理白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将产业园区作为绿色低碳发展主阵地,着力构建滇西产业发展聚集区,打造全国零碳园区样板。
▎ 核心内容▎ 绿色发展路径
• 全力抓实苍山洱海一体化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 培育发展绿色生产力,依托水电、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优势,强化绿电就地消纳能力
• 加快建设零碳园区全国样板,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洱源县工业园区为重点载体
• 加快绿美建设,推动园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和生态化提升▎ 产业能级提升
• 建设滇西产业发展聚集区,强化对怒江、保山、临沧等周边州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 巩固提升特色优势产业:包括绿色食品加工、文旅康养装备、生物医药(以滇西道地药材精深加工为主)
•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布局新能源电池材料、智能光伏制造、绿色氢能应用示范▎ 申报条件
• 项目须符合《云南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及《大理州主体功能区规划》空间准入要求
• 新建工业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须低于0.35吨标准煤/万元
• 零碳园区试点项目须配套建设不低于装机容量30%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设施
• 涉及生态敏感区的项目须通过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前置合规性审查▎ 政策影响▎ 关键数据目标(2026—2030年)
• 指标:目标值
• 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5年下降18%
• 可再生能源在园区终端能源消费占比:≥45%
• 绿色工厂占规上工业企业比重:≥60%
• 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累计达200兆瓦以上▎ 实施机制
• 建立州级绿色产业项目联审联批专班,实行“一项目一策”服务机制
• 对纳入零碳园区试点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用林、用能指标
• 推行碳排放预算管理试点,在大理经开区开展年度碳排放总量核定与动态调控▎ 适用对象
• 在大理州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 承担省级以上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的科研院所及技术转化平台
• 参与苍山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的运营主体
• 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且落地于州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的实体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