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级新区企业选址落户产业园区税收扶持
- 发布日期:
- 2024-01-10
- 申报截止:
- 2030-12-31
- 发文单位:
-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
谁能申报
在大连金普新区依法注册并实际经营,主营业务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或已取得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以及产业园区运营主体可申报。
能补多少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政策依据为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7号公告及西部开发税收政策参照条款。
怎么办
企业需按年度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材料,由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审核,申报时间以当年官方发布通知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大连金普新区是国务院批复设立的第10个国家级新区,享有国家赋予的先行先试权和差异化政策支持。依托区位优势与产业基础,新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税收扶持引导优质企业集聚产业园区。 ▎ 核心内容 ▎ 企业所得税优惠 • 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优惠税率(须取得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 申报条件 • 企业在大连金普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并实际经营 • 主营业务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或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 • 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无重大税收违法记录 • 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以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 政策影响 • 降低企业综合税负,提升研发投入积极性 • 增强大连金普新区对高端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吸引力 • 推动产业园区专业化、集群化发展 ▎ 适用对象 • 在大连金普新区注册登记并依法经营的企业法人 • 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运营主体及相关服务机构 • 扶持类型:适用条件,执行依据 • 15%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产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精神参照执行 • 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开展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 申报提示 • 关注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年度申报通知 • 按通知要求准备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如适用)、研发费用归集资料等证明材料 • 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线上/线下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