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市本级惠企政策事项清单(2026年6月版)
- 发布日期:
- 2026-07-13
- 发文单位:
- 德阳市政府
《德阳市市本级惠企政策事项清单(2026年6月版)》整合43项市级技术创新类支持政策,覆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氢能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标准化建设及人力资源服务等六大方向。适用对象为德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及事业单位。其中18项实行免申即享,21项为即申即享;政策有效期最晚延续至2028年10月31日。核心依据包括德府发〔2021〕8号、德府规〔2023〕2号、德办发〔2025〕18号、德办规〔2025〕8号、德市财规〔2026〕1号等9部规范性文件。申报层级分为区县和市级,均由市级主管部门最终决定并兑现。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德阳市市本级惠企政策事项清单(2026年6月版)》由德阳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统一整合市本级现行有效的技术创新类惠企政策。此前发布的市本级惠企政策事项清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失效。
▎ 核心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支持
• 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依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深入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德府发〔2021〕8号),给予资质类支持,实行免申即享,有效期为2021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5日。
• 到期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同上政策依据,享受同等资质支持,免申即享,有效期一致。
• 省级瞪羚企业认定奖励:依据德府发〔2021〕8号,给予资质类支持,免申即享,有效期至2026年8月25日。
▎ 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支持
• 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新获批/重组):依据《德阳市支持“3+1”主导产业提质倍增的若干政策》(德府规〔2023〕2号),给予奖补,免申即享,有效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
• 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新获批/重组):同上政策依据,聚焦氢能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国省重点实验室,免申即享,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1日。
• 国家级/省级氢能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及重点实验室(新获批/重组):依据《德阳市氢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德办发〔2025〕18号)及德府规〔2023〕2号,分别给予奖补,免申即享,有效期为2025年7月30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
• 国家级氢能领域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依据德办发〔2025〕18号,给予奖补,实行即申即享,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省级氢能领域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同上政策依据,即申即享,有效期一致。
▎ 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支持
• 专利维权费用资助:依据《德阳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德办规〔2023〕5号),给予奖补,即申即享,有效期为2023年9月7日至2028年9月6日。
• 市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项目建设资助:同上办法,免申即享,有效期一致。
• 首次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奖励: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德办规〔2025〕8号),即申即享,有效期为2025年8月25日至2028年8月24日。
• 中国专利/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奖励:依据德办规〔2025〕8号,免申即享,适用对象为市属企业,有效期一致。
•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奖励:依据德办规〔2025〕8号,免申即享,适用对象为市属企业。
• 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奖励:依据德办规〔2025〕8号,即申即享,适用对象为区县属企业。
• 首次创建省级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奖励:依据德办规〔2025〕8号,即申即享,有效期至2028年8月24日。
▎ 标准化专项支持
• 承担国际、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工作:依据《德阳市标准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德市财规〔2026〕1号),给予奖补,即申即享,有效期为2026年1月29日至2028年8月24日。
• 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同上办法,即申即享,有效期一致。
• 为军事技术装备制定专业标准、主导制(修)订国家军用标准、主导制定团体标准、通过验收的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均依据德市财规〔2026〕1号,即申即享,有效期一致。
• 企业获批标准“领跑者”奖励:依据德办规〔2025〕8号,即申即享,有效期至2028年8月24日。
• 首次通过知识产权“贯标”的民营企业奖励:依据德办规〔2025〕8号,即申即享,适用对象为市属企业。
• 首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称号奖励:依据德办规〔2025〕8号,免申即享,适用对象为市属企业。
▎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支持
• 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奖励:依据《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德府发〔2021〕14号),均实行即申即享,有效期为2022年1月9日至2027年1月8日。
• 新获评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示范机构奖励:同上政策依据,即申即享,有效期一致。
▎ 申报条件
• 申请对象须为在德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企事业单位。
• 涉及资质类事项(如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驰名商标等)须已获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正式认定文件。
• 涉及奖补类事项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批复、验收文件、标准发布公告、获奖证书、经费拨付凭证等。
• 免申即享类事项无需主动申报,由主管部门通过数据共享自动兑现;即申即享类事项需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即时拨付。
▎ 政策影响▎ 兑现方式分类
• 兑现方式:适用事项数量,主要政策依据
• 免申即享:18项,德府发〔2021〕8号、德府规〔2023〕2号、德办发〔2025〕18号、德办规〔2025〕8号
• 即申即享:21项,德办规〔2023〕5号、德办规〔2025〕8号、德市财规〔2026〕1号、德府发〔2021〕14号▎ 申报层级与决定层级
• 所有事项申报层级均为区县或市,决定层级统一为市级主管部门。
• 免申即享事项由市级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区县数据归集与资格校验;即申即享事项由区县初审、市级终审并拨付资金。
▎ 附则
• 本清单所列政策有效期均以文件明确起止时间为准,未注明终止日期的按文件最长有效期执行。
• 同一主体同一事项不得重复享受同类奖补;已获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市级原则上不再重复补助。
• 政策咨询电话:0838-2373263(德阳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