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标志性产业链突破工程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 发文单位:
- 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德州市标志性产业链突破工程于2024年升级为13条产业链,新增地热能产业链,全面推行市级领导兼任链长责任制。政策面向符合产业链定位的本地企业,重点遴选‘链主’企业与关键企业,要求企业注册地、纳税及经营均在德州市域内。核心举措包括链长牵头调研招商、组织走访286家企业总部、深度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与省会经济圈战略。该方案由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实施,旨在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区域协同能级。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德州市深入推进标志性产业链突破工程,2024年在原有12条标志性产业链基础上,新增地热能产业链,优化形成13条标志性产业链。同步调整市级领导兼任产业链链长分工,优选产业链“链主”企业和关键企业,强化顶层设计与组织保障。
▎ 核心内容▎ 链长责任制深化实施
• 链长亲自谋划产业发展路径、部署重点任务
• 带头开展企业调研、延链补链招引、走访洽谈
• 持续推进“遍访总部”行动,各链长会同各县(市、区)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省会经济圈等重大战略▎ 产业对接成果
• 全年组织走访企业总部286家
• 聚焦产业链薄弱环节开展精准招商,推动项目落地与要素集聚▎ 申报条件
• 企业须属于德州市确定的13条标志性产业链范畴(含新增地热能产业链)
• “链主”企业需具备行业引领力、技术创新力和产业链整合能力
• 关键企业应掌握核心技术、拥有稳定配套关系或承担强链补链任务
• 企业注册地、纳税关系及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均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 政策影响
• 维度:内容
• 产业链数量:由12条增至13条,新增地热能产业链
• 链长机制:实行市级领导兼任链长制,明确分工与考核要求
• 企业遴选:分层分类确定“链主”企业+关键企业双主体支撑体系
• 区域协同: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省会经济圈两大战略
• 对接实效:2024年累计走访总部企业286家,形成招商线索与合作意向若干▎ 附则
•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实施
• 具体企业遴选标准、支持措施细则由各产业链专班另行制定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