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支持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5-07-15
- 发文单位:
-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在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内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医药制造、医疗器械、生物技术及健康服务类企业,以及参与共建平台的高校院所,且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3%。
能补多少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研发投入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新认定国家级、自治区级医药类创新平台分别奖励300万元、100万元,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2025年前实现广西海洋生物医药研究院实体化运行;支持首仿药、首研器械等在试验区先行应用;通过“一把手”工程和重点项目专班推进招商引资,推动项目落地。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防城港市出台《支持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若干措施》,聚焦医药产业与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核心功能定位,推动专业化、集群化、国际化建设。 ▎ 核心内容 ▎ 资金扶持与平台建设 • 对在试验区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医药类企业,按研发投入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 支持建设医药技术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筹建广西海洋生物医药研究院,纳入市级重大科研平台支持序列 ▎ 产业生态与基础设施 • 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升级,优先保障医学产业用地指标 • 深化产业链招商,重点引进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海洋生物医药等上下游配套企业 • 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建立重点项目专班推进机制 ▎ 品牌活动与首发经济 • 高质量办好第四届国际医学创新合作论坛,固化常态化国际合作机制 • 打造医药领域“首发经济”,支持首仿药、首研器械、首版临床诊疗方案在试验区先行应用与转化 ▎ 申报条件 • 企业须在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研发投入须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且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 技术创新平台须具备固定研发场所、专职团队及持续研发能力,通过主管部门认定 • 首发产品/方案须取得国家药监局或卫生健康部门相关备案、批准或试点授权 ▎ 政策影响 • 支持方向:关键举措,量化目标 • 研发激励:研发投入补助、平台建设奖励,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 平台载体:广西海洋生物医药研究院筹建,2025年前完成实体化运行 • 产业集聚:产业链精准招商、“一把手”专班,力争三年引进医药类项目超50个 • 国际合作:国际医学创新合作论坛常态化,每年举办1届,签约项目落地率不低于60% ▎ 适用对象 • 在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开展实质性研发、生产、服务的医药制造、医疗器械、生物技术、健康服务类企业 • 高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参与共建医药技术创新平台或联合开展临床转化研究 • 承办国际医学创新合作论坛等重大活动的主体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