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促进企业人才建设若干政策(2022版)
- 发布日期:
- 2024-04-19
- 发文单位:
- 阜阳市委组织部
# 政策速读卡|阜阳市促进企业人才建设若干政策(2022版)
级别:市级|类别:税收优惠|有效期:2022-01-01至2025-12-31|发文机关:阜阳市委组织部
谁能申报
在阜阳市依法注册、纳税、参保的企业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的国家部委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正高级职称人员、副高级职称人员、博士、高级技师
能补多少
• 国家部委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按薪酬50%发放,最高220万元
• 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按薪酬50%发放,最高110万元
• 正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当层次):按薪酬30%发放,最高60万元
• 副高级职称、博士、高级技师人员:按薪酬30%发放,最高30万元
申报条件
• 用人单位须为在阜阳市依法注册、纳税、参保的企业
• 人才须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
• 人才须在阜阳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 人才层次认定以国家部委、省级主管部门正式文件或证书为准
• 同一人才不得重复享受市级同类生活补助政策
怎么办
首次申领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个税完税凭证等材料。补助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按年度审核拨付。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阜阳市于2022年正式实施《促进企业人才建设若干政策(2022版)》,聚焦企业人才引育关键环节,强化财政支持与服务保障,推动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
▎ 核心内容▎ 生活补助标准
• 对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的企业引进人才,按企业支付其本人的计税薪酬比例,分层次给予3年期生活补助
• 国家部委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按薪酬的50%发放,最高220万元
• 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按薪酬的50%发放,最高110万元
• 正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当层次):按薪酬的30%发放,最高60万元
• 副高级职称、博士、高级技师人员:按薪酬的30%发放,最高30万元▎ 补助发放方式
• 补助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按年度审核拨付
• 首次申领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个税完税凭证等材料
• 补助期限自人才在阜阳市首次缴纳社保和个税起连续计算▎ 申报条件
• 用人单位须为在阜阳市依法注册、纳税、参保的企业
• 人才须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并在阜阳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 人才层次认定以国家部委、省级主管部门正式文件或证书为准
• 同一人才不得重复享受市级同类生活补助政策▎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面向阜阳市各类企业,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用人主体
• 覆盖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人才,博士,高级技师等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实施时效
• 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已于2022年同步发布《阜阳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并动态更新
• 人才类别:补助比例,补助上限
• 国家部委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50%薪酬,220万元
• 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50%薪酬,110万元
• 正高级职称(含相当层次):30%薪酬,60万元
• 副高级职称、博士、高级技师:30%薪酬,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