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财政局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黑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07-29
- 发文单位:
- 黑河市政府
谁能申报
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及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须在黑河市户籍或实现本地稳定就业创业满6个月,且不重复享受同类补助。
能补多少
职业培训补贴最高2000元/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人,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2000元/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实际缴纳金额的2/3给予,最长补贴3年。
怎么办
自2026年6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资金由中央、省、市三级财政共同保障。申请人需提交真实完整的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具体流程以主管部门发布指南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 黑河市财政局、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6月29日联合印发《黑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黑市财联规〔2026〕1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黑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黑市财联规〔2025〕2号)同步废止。 该细则依据《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上位规定制定,旨在规范市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强化对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 ▎ 核心内容 ▎ 补助资金适用范围 • 覆盖对象: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 • 支持方向: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 • 资金 算安排 ▎ 主要补贴标准与条件 • 补贴类型:申领对象,补贴标准,申领条件 • 职业培训补贴: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人员,按实际培训课时和类别执行,最高不超过2000元/人,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在黑河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创业 •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黑河市辖区内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1000元/人,属于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特困人员、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 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5000元/人,创办主体正常经营满1年,且带动就业不少于1人 • 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吸纳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等就业的初创企业,2000元/人(每人仅享受一次,最高补贴10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按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最长3年,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 申报条件 ▎ 共性要求 • 申请人须为黑河市户籍或在黑河市稳定就业、创业满6个月以上 • 所有补贴项目均需在政策有效期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 不得重复享受同类性质的中央、省、市各级就业补助资金支持 ▎ 材料要求 • 提供真实、完整的身份证明、就业或创业状态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培训合格证明等基础材料 • 企业类申请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费明细等 • 个人申请需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黑河站点或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 ▎ 政策影响 ▎ 执行时效 • 本细则自2026年6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6月28日 ▎ 监督管理 • 各县(市、区)财政、人社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资金审核、拨付与绩效评价 • 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年度终了开展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核查 • 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行为,依法追回资金并追究责任 ▎ 附件说明 • 附件1:培训班次培训学员名册 • 附件2: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个人填写) • 附件3: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培训主体填写) • 附件4:黑河市XX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 • 附件5:黑河市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 附件6:黑河市直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