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适用嘉兴)
- 发布日期:
- 2025-10-13
- 申报截止:
- 2028-12-31
- 发文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由工信部等七部门于2025年10月13日联合印发,面向全国实施,嘉兴市制造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可依规申报。政策核心包括建设100个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高地、完成20项领域标准制定、培育龙头企业与领军品牌,并分行业推广共享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新模式。申报实行属地审核推荐制,企业需对照工信部示范企业/平台条件自评后,经嘉兴县级经信部门审核推荐,最终报送至工信部。实施周期为2025年10月至2028年底。该方案属国家级服务型制造专项政策,不涉及土地供给条款。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面向全国实施,嘉兴市制造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可依规申报参与。
▎ 核心内容▎ 重点建设目标
• 打造一批服务型制造龙头企业和领军品牌
• 分行业推进共享制造、个性化定制等新型服务模式应用
• 建设100个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高地
• 完成20项服务型制造领域标准制定▎ 申报条件▎ 适用对象
• 嘉兴市范围内制造业企业
• 嘉兴市范围内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申报流程
• 企业对照工信部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平台认定条件开展自评
• 向属地县级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 属地经信部门组织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 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影响▎ 实施周期
• 方案执行期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8年12月31日▎ 政策层级与覆盖范围
• 项目:内容
• 政策级别:国家级(七部门联合发文),嘉兴市属落地适用地区
• 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地方经信部门协同落实
• 政策类别:服务型制造专项支持政策(非土地政策;原文中“土地政策”系归类错误)▎ 附注说明
• 政策原文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3日
• 官方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cnii.com.cn)
• 嘉兴企业须以国家方案为依据,结合本地经信部门发布的实施细则组织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