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科技创新引领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4-12-20
- 发文单位:
-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谁能申报
揭阳市注册、纳税且具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可申报首次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区域创新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需经国家或广东省主管部门正式认定并取得有效资质文件,研发设备购置行为须在认定当年或前一个自然年度内完成。
能补多少
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区域创新中心,按研发设备购置额40%奖补,最高100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按购置额40%奖补,最高800万元;国家级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在首次考评通过后获一次性奖补。
怎么办
企业应于政策有效期内(至2027年12月31日)提交申报材料,确保设备票据真实、可追溯,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后获得奖补,具体流程以揭阳市科技局公布指南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科技创新引领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聚焦以科技创新驱动先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系统构建覆盖研发、转化、应用全链条的政策支持体系。
▎ 核心内容▎ 创新平台建设支持
• 支持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多元化创新平台
• 推动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 分级奖补标准
• 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区域创新中心,按研发设备购置额的40%给予奖补,最高1000万元
• 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按研发设备购置额的40%给予奖补,最高800万元
• 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单位,经首次考评通过后,给予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在揭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所申报平台须经国家或广东省主管部门正式认定并取得有效资质文件
• 研发设备购置行为须发生在认定当年或前一个自然年度内,票据真实、可追溯
• 同一项目已获市级以上同类财政资金支持的,不重复奖补▎ 政策影响▎ 对企业的实际价值
• 显著降低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的前期投入压力
• 强化揭阳制造业企业承接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能力
• 加速形成以龙头企业为牵引、中小企业协同的区域创新生态▎ 区域发展意义
• 助力揭阳打造粤东先进制造业创新高地
• 支撑“十四五”期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提升至85%以上
• 平台类型:认定层级,奖补依据,最高额度
• 制造业区域创新中心:省级,研发设备购置额的40%,1000万元
• 企业技术中心:省级,研发设备购置额的40%,800万元
• 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省级,首次考评通过后,一次性奖补▎ 附则说明
•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具体实施细则由揭阳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