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支持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5-05-10
- 发文单位:
- 开封市人民政府
开封市《支持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聚焦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面向注册纳税的本地法人企业,提供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最高300万元、省级技术中心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度研发费用增长超15%的企业给予增量补助;支持园区标准化厂房、中试基地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重点产业链精准招商与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政策适用对象包括整车制造、智能网联、新能源动力系统、轻量化部件等领域的研发型、制造型及配套企业,旨在强化郑开同城化产业协同,推动产业向智能化、电动化、网联化升级。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开封市为加快构建千亿级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出台《支持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聚焦技术创新、园区建设、产业链招商与营商环境优化,强化市级政策支撑能力。
▎ 核心内容▎ 产业园区建设
• 推动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专业化、集群化、绿色化发展
• 支持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
• 对园区内新建标准化厂房、检验检测平台、中试基地等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技术创新支持
•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年度研发费用增长超15%的企业给予奖励
• 支持建设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产业链招商
• 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围绕整车制造、智能网联、新能源动力系统、轻量化部件等重点产业链开展精准招商
• 深化上下游配套招商,引进关键零部件、核心基础材料、先进工艺装备等领域企业▎ 营商环境优化
• 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
• 建立重点项目“一企一策”协调机制
• 推行用地、环评、能评等事项并联审批▎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须在开封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
• 研发投入类项目须提供经税务部门备案的加计扣除资料或第三方审计报告
• 技术创新平台类项目须已正式获批或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 政策影响▎ 扶持资金标准
• 支持方向:具体事项,扶持标准
• 技术创新平台:新认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最高300万元
• 技术创新平台: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最高100万元
• 研发投入激励:年度研发费用增长超15%,按增量部分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具体比例依年度实施细则确定)
• 园区配套建设:标准化厂房、中试平台等,纳入市级专项资金统筹支持
• 加快形成以整车为牵引、零部件协同、技术创新驱动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 提升本地配套率,推动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向智能化、电动化、网联化升级
• 强化开封在郑开同城化汽车产业分工中的功能定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