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开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政策——面向南亚东南亚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扶持
- 发布日期:
- 2024-04-20
- 申报截止:
- 2027-12-31
- 发文单位:
-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23年10月1日实施《面向南亚东南亚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扶持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政策核心包括:对首月进出口额超500万元企业给予20万元通关能力建设补助;对开通至越南、老挝、缅甸等南亚东南亚国家跨境电商专线物流的企业,按运费30%补贴、年最高100万元;入驻指定园区企业享3年阶梯式租金减免及每月10元/㎡、持续36个月的仓储运营补贴。适用对象为在昆明经开区注册、开展面向南亚东南亚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产业园区及专业服务机构。所有补贴均以真实进出口业绩、有效合同及合规纳税为前提。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托中国(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聚焦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前沿定位,出台专项扶持政策,重点支持跨境电商通关模式创新、国际物流通道建设、产业园区集聚发展。
▎ 核心内容▎ 跨境电商通关支持
• 支持企业开展 9610、9710、9810 等海关监管代码下的跨境电商业务
• 对首次实现单月进出口额超 500万元人民币 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20万元 通关能力建设补助▎ 物流通道建设支持
• 对开通昆明至南亚东南亚国家(含越南、老挝、缅甸、泰国、印度、孟加拉国等)跨境电商专线物流的企业,按年度实际发生运费的 30% 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最高 100万元▎ 产业园区入驻优惠
• 入驻昆明经开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的企业,可享受 3年租金减免:首年全额减免,第二年减免50%,第三年减免30%
• 对租用园区仓储设施的企业,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 每月每平方米10元 的运营补贴,连续补贴 36个月▎ 申报条件
• 企业须在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并正常经营
• 开展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的跨境电商业务,具备真实进出口业绩或已接入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
• 申报物流补贴的企业需提供与境外物流企业签订的有效运输合同及运费支付凭证
• 申报租金及仓储补贴的企业需提供与园区运营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 政策影响▎ 适用对象
• 在昆明经开区注册并依法经营的 跨境电商企业
• 运营面向南亚东南亚市场的 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孵化基地及第三方服务商
• 提供国际物流、海外仓、数字营销、合规咨询等专业服务的 配套机构▎ 执行周期
• 本政策自 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年9月30日
• 补贴类型:适用条件,补贴标准,年度上限
• 通关能力建设补助:首次单月进出口额≥500万元,一次性20万元,—
• 国际物流运费补贴:开通南亚东南亚专线物流,实际运费30%,100万元
• 园区租金减免:入驻指定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第1年100%,第2年50%,第3年30%,按合同面积执行
• 仓储运营补贴:租用园区仓储设施,10元/㎡·月,连续36个月,按实际使用面积执行▎ 申报提示
• 企业应密切关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年度申报通知
• 按要求准备营业执照、纳税证明、进出口报关单、物流合同、租赁合同等材料
• 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可追溯,接受审计与绩效评估
• 具体实施细则、申报时间及流程以昆明经开区管委会最新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