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9-09-12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在昆山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或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或机构。外资企业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利润再投资、总部经济、研发创新、加工贸易等条件可申报;外贸企业需为规上企业且符合稳中提质、结构优化等方向。
能补多少
战略性新兴产业外资:每5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单企最高200万元;利润再投资:每3000万元奖励30万元,单企最高300万元;外资总部认定后最高奖8000万元;国家级研发机构补助500万元,省级50万元,苏州市级20万元;进口设备增值税全额退还,科研设备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税;进口贴息最高200万元。
怎么办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属地镇(区)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按年度申报周期办理,具体时间以当年发布通知为准。申报事项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资金拨付以主管部门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苏发〔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昆山实际,昆山市人民政府制定《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试行)》,于2019年9月12日以昆政发〔2019〕35号文印发实施。
本政策适用于在昆山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或机构。
▎ 核心内容▎ 外资高质量发展支持
• 战略性新兴产业外资奖励:对当年度实际到账外资,每5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利润再投资奖励: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外资企业,按利润再投资当年度实际到账外资每3000万元奖励3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当年度实际到账外资超1亿元的,同步享受省级外资提质增效资金支持。
• 外资总部经济支持:江苏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可直接认定为昆山市总部企业,经评审后市财政给予最高8000万元奖励;功能性机构按省标准获最高200万元开办补助。
• 外资研发创新支持:
• 新认定国家级、省级、苏州市级研发机构,分别补助5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 共建技术创新平台、联合实验室等,按建设投入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 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进口清单内科研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 加工贸易降本支持:市级财政设立风险资金池,为企业提供关税保付保函业务风险补偿,降低流动资金压力。
▎ 外贸竞争新优势培育
• 外贸企业做大做强扶持: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重点支持稳中提质、结构优化、功能创新突出的规上外贸企业。
• 进口贴息支持:对列入国家和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一般贸易进口项目,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贴息支持。
• 境外展会与认证支持:对企业参加市场化境外展会、开展管理体系/产品认证、境外专利/商标注册等项目,按比例予以专项资金支持。
• 国际经贸摩擦应对:对出口公平贸易案件应诉/申诉及进口贸易救济调查,律师费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80%补助;公平贸易工作站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补助10万元。
• 综保区高质量发展:
• 对开展保税检测、全球维修、保税研发等新业务并取得成效的企业,单个企业扶持不超过300万元;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企业,按其额外增加成本负担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6000万元(市、区财政各承担50%)。
▎ 重大项目招商激励
• 世界500强项目奖励:《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新设项目,一年内实际到账外资超1000万美元,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大产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重点支持。
• 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新设注册外资1亿美元以上、一年内实际到账外资超1000万美元的项目(不含房地产),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社会招商服务支持:由境外专业招商咨询机构促成引进、近2年累计到账外资超1000万美元的项目,按累计到账外资3‰给予一次性支持,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 外资载体平台奖励:对外资集聚度高、产业特色明显、产出良好的园区载体,每个给予50—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用于建设、运营及招商服务。
▎ “走出去”支持举措
• 境外经贸园区建设:获国家或江苏省认定的境外经贸合作区,一次性补助400万元;进入国家级/省级境外园区投资的昆山企业,按当年中方实际投资额(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给予5%支持,上限300万元。
• 境外投资支持:
• 普通境外投资项目:按当年实际投资额给予不超过3%支持,上限300万元;
• 示范性强、“一带一路”国家、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内的项目:按当年实际投资额给予不超过5%支持,上限300万元。
• 境外承包工程支持:单个项目合同额每1000万美元补助10万元,单个项目上限100万元,单个企业上限300万元。
▎ 开放发展新动能培育
• 服务贸易创新支持:
• 国际运输、研发、设计、软件、信息系统等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税前扣除。
• 服务外包分档奖励:
• 离岸执行额(万美元):奖励金额
• 200(含)—1000:20万元
• 1000(含)—2000:40万元
• 2000(含)—3000:60万元
• 3000及以上:80万元
• 在岸执行额(万元):奖励金额
• 300(含)—1000:10万元
• 1000(含)—2000:20万元
• 2000(含)—4000:30万元
• 4000及以上:40万元
• 电子商务企业奖励:
• 年营业收入超1亿元、5亿元、10亿元、100亿元且正增长,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100万元;
• 年营收超100亿元且同比增幅≥20%,额外奖励50万元;增幅≥50%,额外奖励100万元。
▎ 申报条件
• 企业须在昆山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 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环境违法行为;
• 所涉外资、投资、营收、认证等数据均以当年度实际发生并经审计或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 各类奖励需按程序申报、审核、公示后拨付。
▎ 政策影响
• 强化外资引力:通过阶梯式奖励、总部认定、研发补贴、税收优惠等组合措施,显著提升昆山对优质外资项目的吸引力;
• 优化外贸生态:覆盖进口、出口、展会、认证、摩擦应对全链条,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与国际市场竞争力;
• 激发“走出去”动能:对境外园区、投资、工程分类分级支持,助力企业深度参与全球产业链布局;
• 培育新兴业态:服务贸易、服务外包、跨境电商等领域形成制度性支持体系,加速开放型经济结构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