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昆山市周庄镇时新家具厂问题的调查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8-07-01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昆山市辖区内将原有厂房转租用于制造生产的中小型企业,以及属地监管单位可作为适用对象。原昆山市时新家具厂已于2018年2月关停注销,其后由昆山品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承租并从事纸质包装生产,但该公司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该企业因未批先建被立案查处,且在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彻底关停,未提及后续补偿或奖励金额。
怎么办
需在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对违规企业的关停整改;涉及联合核查的部门包括周庄镇安环所、派出所、建管所、城管中队、国土所及市场监管分局,调查反馈于7月9日完成并公示。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2018年7月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三十批信访件(受理编号:X320000201807040009),反映苏州市昆山市周庄镇澄湖边昆山市时新家具厂存在无环保手续违法生产问题,且厂区内存在其他小作坊。
该事项由昆山市委、市政府承办,于2018年7月5日收件,7月9日完成办理并反馈。
▎ 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 昆山市时新家具厂:位于周庄镇长牵港路1号,原从事木制家具制造、加工;已于2018年2月关停并完成工商注销。
• 厂房自2018年3月起出租给昆山品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从事纸质包装材料生产、加工、销售。
• 昆山品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
▎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7月5日—6日,周庄镇安环所、派出所、建管所、城管中队、国土所、市场监管分局联合开展现场核查:
• 时新家具厂已无生产活动;
• 昆山品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正在生产,但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 企业配套水墨印刷工序建有废水处理设施1台,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 废水处理过程产生少量污泥,暂存于处理设施旁塑料桶内。
▎ 存在问题
• 昆山品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
▎ 处理整改情况
• 昆山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擅建项目立案查处;
• 周庄镇决定对其擅建设备予以封存;
• 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彻底关停。
▎ 问题解决与公开情况
• 问题已按期整改到位;
• 整改结果于2018年7月10日在中国昆山网向社会公开。
• 项目:内容
• 原涉事主体:昆山市时新家具厂(2018年2月关停注销)
• 实际运营主体:昆山品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3月起承租经营)
• 环保手续状态:未取得环评审批
• 污水处置方式: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 整改完成时限:2018年7月20日前彻底关停
• 公开平台:中国昆山网
• 公开时间:2018年7月10日▎ 政策影响
• 体现昆山市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事项的快速响应与闭环管理机制;
• 强化了对已关停企业厂房再利用环节的环保监管盲区治理;
• 明确属地政府与生态环境部门在“散乱污”企业整治中的协同执法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