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昆山市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7-04-01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昆山市各级开发区、镇(街道)及所有化工企业相关监管单位,均属于该联席会议制度的适用主体。召集人为副市长金健宏,副召集人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费文隽、市经信委主任顾向民担任,成员单位涵盖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安监局等20个职能部门。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政策重点在于构建跨部门协同治理框架,统筹指导化工企业关停取缔、整顿规范、升级转移和改造提升四类行动,不直接涉及财政补贴标准或比例。
怎么办
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市“263”专项行动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集中协调机制。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属地配套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苏州市全面开展化工行业优化提升整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苏府办〔2017〕50号)要求,昆山市于2017年4月7日正式建立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与督查推进。
▎ 核心内容▎ 联席会议定位与职能
• 联席会议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运行,统筹协调全市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
• 承担指导督查职责,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
• 不替代职能部门日常监管职责,重在跨部门协同与机制保障▎ 组织架构
• 召集人:金健宏,昆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副召集人:费文隽(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顾向民(市经信委主任)
• 成员单位共20家: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商务局、环保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法制办、消防大队▎ 办公机构设置
• 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市“263”专项行动办公室合署办公
• 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委主要负责人
• 办公室副主任:市发改委、经信委、交通局、环保局、安监局分管负责人
• 办公室成员构成:上述五部门各选派2名同志,其中1人参加集中办公▎ 工作机制▎ 会议规则
•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
• 成员单位可主动提议召开会议
• 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协同要求
• 各成员单位须按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重大问题,落实议定事项
• 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行动联动、结果共享
• 各区镇政府(管委会)须参照市级模式建立对应机制,压实属地责任▎ 政策影响▎ 制度性保障作用
• 首次在昆山层面构建化工整治专项协同机制,填补跨部门统筹空白
• 明确“谁牵头、谁配合、谁落实”,提升整治行动系统性与执行力
• 依托“263”专项行动既有平台,降低制度运行成本▎ 覆盖范围
• 适用对象涵盖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各镇人民政府及城市管理办事处
• 覆盖全市所有化工企业及相关监管部门
• 项目:内容
• 发文文号:昆政办发〔2017〕63号
• 发布日期:2017年4月7日
• 施行依据:苏政办发〔2017〕6号、苏府办〔2017〕50号
• 公开属性:此件公开发布
• 执行主体:联席会议办公室(合署于市“263”专项行动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