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通昆山市“12345”企业服务热线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7-03-01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昆山市所有行政区、职能部门及注册企业均可使用该热线,涵盖全市范围内的企业主体。各区镇须增设企业服务专用账号,确保服务覆盖。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自2017年4月1日起正式开通,企业可通过“12345”热线进行政策咨询、投诉建议等事项反映;由市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并签转至相关部门限期办理,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接受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与市政务办联合监督考核。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落实“两个快速”工作要求,强化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协调,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和企业满意度,昆山市依托现有“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开通专项服务通道——昆山市“12345”企业服务热线,全面打响“昆山服务”品牌。
▎ 核心内容▎ 热线开通时间
• 正式开通日期:2017年4月1日▎ 服务功能
• 企业可就政策咨询、事项投诉、工作建议、意见反映、事务求助等事项进行来电
• 由市便民服务中心即时受理、分类处理、及时签转
• 各相关单位须限期办理,办理结果在政府网站统一公布
• 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与市政务办共同负责监督考核▎ 运行机制
• 延用现行“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受理方式
• 严格执行《昆山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昆政办发〔2015〕40号)
• 各委办局、直属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平台账号
• 各区镇须增设专属企业服务账号▎ 适用对象
•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 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
• 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 在昆山注册登记并开展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 政策影响▎ 责任落实
• 各相关单位须主动对接、协同推进热线开通及运行保障工作
• 将企业诉求响应效率与办理质量纳入政务服务绩效管理范畴▎ 平台协同
• 实现与既有“12345”平台系统兼容、数据互通、流程衔接
• 强化跨部门工单分派、限时反馈、闭环管理能力
• 管理要素:具体要求
• 受理主体:昆山市便民服务中心
• 监督主体: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政务办
• 执行依据:《昆山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昆政办发〔2015〕40号)
• 账号配置:各区镇新增企业服务专用账号;各部门沿用现有账号
• 信息公示:办理结果须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附则
• 本通知由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3月24日印发(昆政办发〔2017〕53号)
• 文件为公开发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