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6-07-01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聚焦P2P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互联网资产管理、金融广告、交易场所及民间投融资机构八大领域,由市金融办统筹、各区镇属地落实,实施分类整治。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整治周期自2016年6月下旬启动,至2017年1月2日完成验收,设现场排查、评估验收、清理整顿、宣传维稳四职能小组,由人行昆山市支行负责资金监管,市财政局提供专项经费保障,公安部门实施重点人员监控。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6〕53号)及苏州市统一部署,昆山市制定本方案,旨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鼓励合规创新、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本方案于2016年7月14日由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昆政办发〔2016〕134号),自发布之日起组织实施。
▎ 核心内容▎ 工作目标
• 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行为,优化市场竞争环境
• 扭转部分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
• 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势头
• 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工作原则
• 全面整治,重点突出:线上执法整合与线下实地排查结合,聚焦投资者多、资金量大、覆盖面广、潜在风险大的机构
• 内紧外松,有序化解:对内周密部署,对外稳妥引导,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 区别对待,分类施策:以排查结果为基础,实行合规类、整改类、取缔类三类处置
• 明确分工,强化协作:按业务实质厘清责任,加强跨部门协同
• 边整边改,形成长效: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规则和监管长效机制▎ 重点整治领域
• P2P网络借贷业务:严禁设立资金池、发放贷款、非法集资、自融自保、承诺保息、期限错配、虚构标的、虚假宣传;不得从事线下营销(信用信息采集等必要业务除外);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资产管理、债券转让、高风险配资等
• 第三方支付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备付金账户须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不得连接多家银行系统变相开展跨行清算;跨行支付须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合法清算机构
• 股权众筹业务:严禁发布虚假标的、自筹、“明股实债”、变相乱集资;须强化信息披露与股东权益保护;不得虚假陈述、误导宣传;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资产管理、债券转让、高风险配资等
• 互联网保险业务:须遵循安全性、保密性、稳定性原则;加强风险管理与内控;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应服务互联网经济;须建立对非保险类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及防火墙;互联网销售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夸大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承担损失
• 互联网资产管理及跨界金融业务:未取得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金融业务;业务实质须与所持资质一致;未经批准不得将私募金融产品打包、拆分向公众销售
• 互联网金融广告宣传:宣传须依法合规、真实准确;未取得资质的机构不得宣传金融业务或公司形象
• 各类交易场所业务:须严格遵守国家、省、苏州及昆山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设立交易场所或分支机构;未通过部际联席会议验收省份的交易场所会员单位,不得在昆山展业
• 民间投融资机构活动: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财富管理等机构不得开展金融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活动重点整治对象:P2P网络借贷平台、各类交易场所、民间投融资机构▎ 职责分工▎ 组织领导
• 成立昆山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金融办、人行昆山市支行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统筹协调、材料汇总上报等工作
• 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为第一责任人和落地单位,承担组织协调、风险处置、维护稳定等职责▎ 职能小组设置
• 现场排查组:下设3个分队,按区域划分,由区镇牵头,联合金融、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实地摸排
• 第1分队:昆山开发区、张浦镇、周市镇、公安局、金融办、人行、银监办、市场监管局等共24人
• 第2分队:昆山高新区、巴城镇、周庄镇、锦溪镇、公安局、金融办、人行、银监办、市场监管局等共27人
• 第3分队:花桥开发区、陆家镇、千灯镇、淀山湖镇、公安局、金融办、人行、市场监管局等共26人
• 评估验收组:由公安、市场监管、金融办、人行、银监办、保险协会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成,负责企业甄别定性,提出合规类、整改类、取缔类三类建议
• 清理整顿组:由法院、检察院、经信委、公安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法制办、金融办、人行、银监办及各区镇组成,依分类意见开展集中整治
• 宣传维稳组:由市委宣传部、公安局(维稳办)、信访局及各区镇组成,负责舆情引导、风险稳控与信访处置▎ 进度安排
• 阶段:主要任务,时间节点
• 范围确定:下发排查名单,区镇初筛并反馈,最终确定排查范围,6月21日—6月23日
• 集中培训:全员统一集训,明确排查内容与方式,6月27日—6月30日
• 现场排查:三个分队按全省统一调查表开展摸排,对高风险企业重点深入,7月1日—7月15日
• 评估定性:评估验收组完成企业性质认定与分类建议,报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18日—7月22日
• 清理整顿:分类处置:合规类持续监管;整改类限期整改;取缔类稳妥退出并保障兑付;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8月1日—10月14日
• 建章立制:研究制定监管政策与规则,10月21日—11月25日
• 验收总结:开展整治成效验收,形成总结报告,11月26日—2017年1月2日▎ 保障机制
• 经费保障:由市财政局划拨专项工作经费
• 后勤保障:相关区镇提供集中办公场所及车辆支持
• 资金监管:人行昆山市支行负责重点平台资金账户监测、资金流向追踪,配合控赃、追赃、挽损
• 人员监控:公安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等重大风险平台主要负责人实施监控,防止逃匿
• 信息报送:各单位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排查进展、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