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6-06-01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在昆山注册的实体经济企业可申报,涵盖工业、生产性服务业等各类实体企业;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税费缓征,缓期最长6个月;信用体系建设目标为法人覆盖率≥90%、居民覆盖率≥80%。
能补多少
小微企业设备投入按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上限30万元;国际展会单展位最高补助2万元;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达上年实缴金额的50%;国有担保费率≤1%的,可获1%财政补助;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3.12分/千瓦时;土地房产交易环节增值税及附加按地方留成50%予以补助。
怎么办
通过昆山市政务服务网或属地镇(区)经发办提交材料,政策执行周期为2016—2018年;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具体流程以主管部门公示为准;涉企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动态公开,严查乱收费行为。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及《苏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昆山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6月1日印发《昆山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52号),聚焦企业成本痛点,系统提出七大领域降本举措,覆盖税费、融资、用工、信用、要素、外贸及行政服务全链条。
▎ 核心内容▎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 全面推行营改增改革:覆盖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 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
• 减免发票工本费;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实行税费缓征,缓征期不超过6个月
• 暂停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停止向水泥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 扩大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免征范围
• 对工业、生产性服务业项目部分收费事项实施缓征或减征
• 涉企收费实行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年度报告制度,严查乱收费行为
• 对主动关闭且完成省级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按地方留成的50%补助土地房产交易环节所征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 加快“一中心两基金”落地:即企业投融资服务中心、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融资基金、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投贷联动基金
• 设立昆山市工业企业转贷应急资金:依据《昆山市工业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经营正常但短期资金周转困难企业续贷
• 规范金融收费:公布收费目录清单;严禁将经营成本转嫁给企业;清理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不合理收费及“通道”“过桥”环节
• 对国有担保公司年费率≤1%、民营担保公司年费率≤1.5%的业务,市财政按担保金额的1%给予补助
• 商业银行实行一次授信、循环使用;推广纳税信用贷款、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资产证券化等模式
• 对企业上市给予奖励;支持发行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推进跨境人民币贷款试点▎ 合理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 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0.5个百分点;执行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总体降低费率水平
• 社保缓缴政策:参保企业暂时无力缴纳社保费的,提供有效担保后可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外的其他险种,缓缴期6个月
• 稳岗补贴标准提高至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 对经营管理高层次人才及核心管理团队参加境内外培训,给予最高5万元/人补贴
• 鼓励企业开展“机器换人”技改、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升级、两化融合项目;购买国家鼓励类高档进口设备可享关税减免▎ 着力降低企业信用成本
• 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目标:法人覆盖率≥90%,居民覆盖率≥80%
• 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提高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约束力度;诉讼当场立案率≥95%,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5%▎ 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物流成本
• 用电价格调整:自2016年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下调3.12分/千瓦时
• 工业用地供应方式优化:鼓励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
•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支持政策:在不改变工业用地用途前提下,改建、扩建及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价款差额
• 新业态过渡期用地政策:利用现有房屋土地兴办文化创意、科研、健康养老、工业旅游、众创空间、“互联网+”等,经市政府批准可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过渡期5年
• 支持重大物流基地、城乡配送中心建设;完善智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通过财政奖励与补助支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降低企业投入和外贸成本
• 展会补助标准:
• 市场类型:补助对象,单个标准展位最高补助
• 传统市场国别(地区):国际展会(商务部/省政府主办),1.5万元
• 新兴市场国别(地区):国际展会(商务部/省政府主办),2万元
• 国内展会(昆山市政府部门主办):展位费、统一布展费,全额补助
• 小微企业设备及信息化投入补助:年销售额≤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设备与信息化投入≥100万元的,按投入额10%补助,最高30万元
• 小微加工贸易企业风险保证金政策优化:企业承担部分保证金,差额由政府设立保证金资金池予以托底
• 原产地证服务优化:实施备案无纸化、签证无纸化;免收从企业备案到证书签发全过程费用;免收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原产地证客户端及平台费用
• 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依托国家级WTO/TBT-SPS评议基地,提供信息预警、标准咨询、检测认证等公共服务▎ 降低企业行政综合服务成本
•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推动审批职能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中介服务收费
•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先照后证”“一照一码”
• 支持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改革:在综保区开展“优化贸易方式、优化监管模式、完善税收政策”试点;推动贸易便利化与服务业开放▎ 申报条件
• 企业须为在昆山市注册登记、依法纳税、正常生产经营的实体经济主体
• 享受税费缓征、社保缓缴、稳岗补贴等政策,需符合“暂时性经营困难”认定标准,并提供有效担保或相关佐证材料
• 展会补助、技改补助、培训补贴等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纳入年度计划
• 担保费率补助仅适用于国有担保公司年费率≤1%、民营担保公司年费率≤1.5%的业务
• 用地政策适用对象须符合产业导向、规划要求及消防安全等前置条件▎ 政策影响
• 直接降本效应显著:涵盖税费、融资、用工、能源、物流、外贸等多维度,形成系统性成本压降机制
• 强化政策精准性与可及性:针对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台资企业等不同主体设置差异化支持条款
• 突出制度性成本削减:通过信用体系建设、审批流程再造、中介服务规范等,降低隐性交易成本
• 注重长效机制构建:如转贷应急资金、信用信息平台、智慧物流平台、TBT评议基地等均具可持续运营特征
• 政策有效期覆盖2016—2018年,与苏州市降成本行动计划周期一致,具备阶段性与延续性双重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