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市打造工业经济升级版工作责任目标分解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5-04-01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昆山市域内工业企业、产业园区及承担转型升级任务的区镇、经信、科技、市场监管等20余个职能部门,均可根据责任分工参与申报。重点覆盖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两化融合示范单位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政策核心为量化目标考核,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新兴产业产值占比达43.7%、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至13立方米/万元、技术改造投入达160亿元、盘活存量土地3300亩(力争3500亩)。
怎么办
由经信委牵头,按昆政办发〔2015〕44号文件要求开展目标分解与闭环考核。相关单位须在2015年4月9日前完成任务细化,全过程接受督查,确保完成规上工业利税同比增长6%、软件产业销售收入达540亿元等指标。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5年4月9日印发《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市打造工业经济升级版工作责任目标分解的通知》(昆政办发〔2015〕44号),明确以提质增效、结构优化、绿色低碳为导向,系统部署全年工业经济转型升级重点任务,覆盖考核性、引导性和激励性三类指标,由经信委牵头统筹,多部门协同落实。
▎ 核心内容▎ 考核性指标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
• 工业增加值率提高1个百分点,技术改造投入达160亿元
• 市级以上品牌企业销售收入占规上工业比重达20%,占比提升0.1个百分点
•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完成江苏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 盘活、腾出存量土地确保3300亩、力争3500亩
• 制造业领域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43.7%,占比提升1个百分点
• 软件产业销售收入达540亿元
• 临时性/永久性转移或降低负荷电力容量达13.9万千瓦
• 规上工业利税同比增长6%
• 新增新兴产业投资为年度重点任务▎ 引导性指标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4200亿元
• 外贸实现正增长,一般贸易出口比重保持上年水平
• 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同比增长4%–5%
• 每单位工业用地产出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
• 规上民营工业产出占比提升0.5个百分点
•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至13立方米/万元
• 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实施关停搬迁
• 淘汰落后产能及关停不达标企业共100家▎ 激励性指标
• 采用国际标准确认产品数量、新增江苏省著名商标数量、争创江苏名牌产品数量为加分项
• 新增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信用管理贯标企业家数
• 新增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数量
• 新增“两化融合”省级示范区、省市级示范及试点企业数量
• 新增省级以上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
• 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速纳入考核
• 新增三星级以上“能效之星”企业、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数量
• 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企业(集团)数量
• 新增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数量
• 组织“姑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专题培训班次数
• 新增承担国家级和省级重大产业、科技专项数量
• 新增省级管理创新优秀和示范企业数量
• 新增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量
• 向苏盐(苏相)产业园转移已落地项目投资总额
• 新增认定软件产品数量
• 符合国家鼓励类备案项目数占全部技改备案项目比重提升
• 新增江苏省重点物流企业(基地)数量、省级以上工业设计示范单位数量▎ 申报与责任分工
• 指标类别:主责单位,协同单位
• 工业经济运行与技改:经信委,—
• 品牌建设与标准化:市场监督管理局,—
• 节能降耗与用地效率:经信委、国土局、水利局,—
• 高新技术与科技专项: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
• 对外贸易与开放型经济:商务局、海关,—
• 人才培育与管理创新:经信委、人社局、人才办,—
• 化工整治与落后产能淘汰:经信委、三年专项行动计划推进办公室成员单位,—▎ 政策影响▎ 实施范围
• 适用对象: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执行要求
• 各区镇、部门须层层分解目标、落实责任主体
• 按季度跟踪进度,定期督促检查
• 及时协调解决跨部门问题,保障时序进度
• 考核结果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体系▎ 长效机制
• 建立“目标—责任—督查—反馈—整改”闭环管理机制
• 激励性指标实行加分制,依据实际完成情况量化赋分
• 强化数据归集与第三方评估,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