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昆山开发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5-03-01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昆山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全体领导为参学对象,各下属党委须依规建立对应学习机制,属市级产业园区党建类规范性文件。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怎么办
自2015年1月19日起施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年度计划制定、资料供给与师资选聘;每次党政联席会议应安排学习时间,结合理论与重点工作,实行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各级党组织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昆山开发区党工委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及《昆山市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 核心内容▎ 学习原则
• 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 将学习内容与全区阶段性重点工作相结合,提升针对性
• 将学习内容与分管工作相结合,提升实效性
• 将会议集中学习与会后个人自学相结合,保持经常性▎ 学习方式
• 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 原则上每次党政联席会议均安排一定时间开展学习
• 个人自学主要通过书面材料形式进行▎ 学习重点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 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重大战略部署:涵盖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及昆山市委市政府层面的重要会议精神
• 党章党规与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各项规章、国家法律法规、党的历史知识
• 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理论
• 现代化发展相关知识:当代世界发展变化、现代国际关系、现代信息技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优秀传统文化
• 昆山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所需新知识: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国际等领域的新思想、新技术、新经验▎ 申报条件▎ 参学对象
• 党工委、管委会全体领导为固定参学人员▎ 政策影响▎ 组织实施
• 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工作由昆山开发区党政办公室组织落实
• 负责拟订年度具体学习计划,报党工委领导审定后实施
• 负责提供学习资料、选聘授课(讲座)人员▎ 延伸要求
• 各党委须参照本制度制定本级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年度学习计划
• 需结合实际认真执行落实▎ 施行日期
•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印发日期:2015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