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4-07-01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昆山开发区、高新区、花桥经开区及全市企业、服务机构与中小学校均可申报,重点支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行业中制度完善、运用能力强的企业。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但方案设定核心量化目标: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5件、发明专利年授权量800件、申请占比超33%;注册商标总量1.8万件,中国驰名商标18件;年作品著作权登记8000件。
怎么办
需按照《昆山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要求,推进知识产权贯标、建设专利信息平台、强化“三合一”司法保护机制,并参与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育及中小学教育试点;申报工作应于2016年8月前完成,依托跨部门协同机制实施。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昆山市于2013年9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时限为2013年9月至2016年8月。依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办法》《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计划》及《昆山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文件,制定本工作方案,旨在系统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能力。
▎ 核心内容▎ 指导思想
• 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
• 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示范城市总体要求
• 结合昆山打造“三大名城”、建设现代化强市总目标
•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优化知识产权环境,培育先进文化,提升综合运用能力▎ 工作目标(至2016年)
• 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强市,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行业中培育一批制度完善、运用能力强、竞争优势突出的企业
• 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政策体系、文化环境显著优化
• 知识产权对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优化支撑作用持续增强▎ 关键量化指标
• 类别:指标,目标值
• 专利:发明专利申请占比,≥33%
• 发明专利年授权量:800件
•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5件
• 商标:年注册商标量,1600件
• 注册商标总量:1.8万件
• 中国驰名商标:18件
• 江苏省著名商标:76件
• 商标国际注册总量:300件
• 版权:年作品著作权登记量,8000件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200件
• 服务能力建设:培训具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人员,≥2000人次
• 培养企业高级管理人才:≥200人次▎ 主要任务▎ 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 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推进工作
• 加强区镇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建设
• 加大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投入,强化政策引导与奖励支持
• 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全市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的明确导向▎ 打造区域知识产权高地
• 依托工业技术研究院等载体,支持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及各科技创新载体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创建
• 将拥有核心技术、专利技术作为科技项目引进重要条件
• 将知识产权产出能力纳入创新效益评价核心指标▎ 实施知识产权创新促进工程
• 鼓励企业通过购买、许可等方式获取知识产权
• 建立重点产业专利信息平台,畅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联系通道
• 推动企业落实知识产权工作机构、人员、资金、制度等要求,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工作▎ 拓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 建立覆盖各区镇的知识产权服务网络
• 提供知识产权信息跟踪、检索、咨询等服务,支持企业研发、出口、诉讼、技术引进等场景深度应用
• 建设产业专利信息平台和企业专利数据库,提供全面、快捷、开放的公共服务▎ 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
• 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咨询代理、诉讼维权、信息分析、资产评估、转化交易、司法鉴定等服务机构
• 推进服务机构创优品牌,提升涉外知识产权事务处理能力▎ 增强知识产权保护
• 完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调机制
• 深化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知识产权审判试点
• 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及案件移送机制
•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制度,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维权作用▎ 优化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机制
• 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培养多层次知识产权人才
• 将知识产权知识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
• 培育具备实际工作能力的知识产权工程师▎ 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 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媒体支持、公众参与的宣传体系
• 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科普、普法计划
• 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建设知识产权主题特色法治学校▎ 政策影响▎ 组织保障
• 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与总结提升
• 各部门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建设目标,明确责任职责▎ 资源支撑
•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投入机制
• 完善知识产权专业资源协调机制
•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