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取水计量设施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4-06-01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昆山市行政区域内持有取水许可证的非农用水户,以附件《2014年度用水户取水计量强制检定名单》为准,包括昆山金鑫商品混凝土、昆山鑫源环保热电、捷安特(昆山)等50余家重点用水单位,其在用的超声波、计时器、智能水表等取水计量设施均需接受强制检定。
能补多少
无明确资金补贴,以主管部门解释为准;检定费用全额纳入水利部门财政预算,用水户不承担任何检定成本。
怎么办
由昆山市计量测试所统一实施检定,用水户须主动配合现场检测并提供便利条件;检定结果作为水利监管抄表依据,不合格者须限期整改,逾期未检将依法查处,检定工作于2014年5月28日起全面启动。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加强取水计量设施(器具)监督管理,保障取水计量数据准确可靠,维护取用水各方合法权益,依据苏州质监局《关于加强水表强制检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质技监量函〔2010〕12号)及昆山市质监局、水利局联合转发文件(昆质技监〔2013〕34号、昆水〔2013〕29号),昆山市决定开展2014年度自备水源取水单位取水计量设施周期强制检定工作。
▎ 检定对象
• 适用范围:昆山市行政区域内持有取水许可证的非农用水户在用取水计量设施
• 执行依据:以附件《2014年度用水户取水计量强制检定名单》为准▎ 检定机构
• 法定检定单位:昆山市计量测试所
• 授权依据:由昆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承担全市统一强制检定任务▎ 申报与实施要求
• 用水户须依法接受周期强制检定,检定合格后取得《检定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水利监管单位抄表计量取水量的法定依据
• 检定不合格的,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用水户须限期整改
• 用水户应主动配合现场检定,提供必要便利条件;各水利站须做好协调保障工作
• 检定费用由水利部门财政预算列支,专款专用,用水户不承担检定成本▎ 监管与责任
• 昆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昆山市水利局依职责分工,协同强化取水计量设施全过程监管
• 对逾期未接受强制检定的用水户,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联系方式
• 质监局(计量科):57797025
• 昆山市计量测试所:57797030
• 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57560770
• 水资源管理中心:50129123▎ 附件:2014年度取水计量强制检定名单(节选)
• 用水户名称:所在镇区,计量设施类型,规格/数量
• 昆山金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开发区,计时器,12
• 昆山申昆联合混凝土有限公司:—,—,—
• 昆山市众华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 昆山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超声波,25
• 昆山祥盛印染有限公司:巴城,超声波,100、806
• 昆山市石牌平和炭化厂:—,—,—
• 昆山市三利羊毛碳化有限公司:—,—,—
• 昆山市欣鑫异型铝业有限公司:—,超声波,19
• 昆山市海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昆山鑫友铝业有限公司:—,—,—
• 昆山华峰工业铝材有限公司:—,计时器,112
• 昆山市华东休闲生态农庄有限公司:—,计时器,2、150、11013
• 昆山京昆油田化学科技开发公司:—,超声波,115
• 环球木业(昆山)有限公司:陆家,智能水表,116
• 昆山中环混凝土有限公司:—,—,—
• 昆山安华混凝土有限公司:—,—,—
• 昆山五洲日晟石业有限公司:—,—,—
• 昆山市华晨泡塑有限公司:—,—,—
• 昆山市佳玮混凝土有限公司:—,—,—
• 昆山市周庄酒厂:—,—,—
• 昆山市双友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 捷安特(昆山)有限公司:—,超声波,124
•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超声波,1注:完整名单以正式印发附件为准;“—”表示原文未注明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