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国(昆山)品牌产品进口交易会融资租赁和设备交易若干政策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7-04-01
- 发文单位:
- 昆山市人民政府
# 政策速读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国(昆山)品牌产品进口交易会融资租赁和设备交易若干政策的通知
级别:市级|类别:综合政策|有效期:以原文为准|发文机关:昆山市人民政府
谁能申报
注册、办公及纳税在昆山的本地企业,以及在进交会期间达成融资租赁成交的融资租赁企业
能补多少
• 参展的融资租赁企业给予100%展位费补贴
• 统一布展的融资租赁企业给予100%布展补贴
• 自行布展的融资租赁企业给予布展成本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在进交会购买新设备用于提升技术水平的本地企业,成交额100—200万元(含)奖励2万元
• 成交额200—500万元(含)奖励5万元
• 成交额500—1000万元(含)奖励10万元
申报条件
• 企业须注册、办公及纳税均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
• 所有成交额均指实际成交额
• 政策执行起始时间为2017年1月1日
• 政策试用期为1年
怎么办
由昆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企业按要求提交材料申报,经审核后发放补贴或奖励。
政策全文
▎ 政策背景为加快推进融资租赁企业与中国(昆山)品牌产品进口交易会(以下简称“进交会”)参展商融合发展,着力引进一批专业优势突出、管理先进、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融资租赁龙头企业,依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结合昆山实际,制定本政策。
▎ 核心内容▎ 鼓励融资租赁企业积极参展
• 对参展的融资租赁企业给予100%展位费补贴
• 对统一布展的融资租赁企业给予100%布展补贴
• 对自行布展的融资租赁企业给予布展成本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鼓励本地企业采购先进设备
• 适用对象:注册、办公及纳税在昆山的本地企业
• 采购场景:在进交会购买新设备用于提升技术水平
• 交易奖励标准如下:
• 成交额区间:奖励金额
• 100—200万元(含):2万元
• 200—500万元(含):5万元
• 500—1000万元(含):10万元
• 1000—2000万元(含):20万元
• 2000万元以上:50万元▎ 鼓励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 适用对象:在进交会期间达成融资租赁成交的融资租赁企业
• 奖励标准如下:
• 成交额区间:奖励金额
• 200—500万元(含):10万元
• 500—1000万元(含):20万元
• 1000—2000万元(含):40万元
• 2000—5000万元(含):80万元
• 5000万元以上:160万元
• 单笔成交1亿元以上的,奖励金额提高10%▎ 融资租赁风险补贴
• 适用条件:在进交会期间与昆山本地企业成交的融资租赁业务发生坏账
• 补贴标准:经相关部门认定后,给予坏账部分30%的风险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
• 企业须注册、办公及纳税均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
• 所有成交额均指实际成交额
• 政策执行起始时间为2017年1月1日
• 政策试用期为1年
• 由昆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政策影响
• 强化昆山作为长三角重要进口展会平台的产业服务功能
• 提升本地制造业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智能化改造能力
• 加速集聚优质融资租赁机构,完善区域现代金融服务生态
• 推动进交会从展示平台向“展产融”一体化服务平台升级
